在10月28日,这个重庆发生了一件让人背后发凉的事故。在一辆公交车上,48岁的大姐刘某,因为坐过站了,然后跟司机冉某产生冲突,导致公交车坠入汹涌的长江中,13个人死亡,2人失踪。
15条生命就这样坠江去了。 在刘女士坐过站后,强烈要求司机停车,但由于交通规则禁止公交车司机在不是站台的地方停车,所以公交车司机冉某并没有停车,这就是导致两人起同冲突的原因。但刘女士由于情绪太过激烈。用手机来敲打冉某的后脑勺。 司机冉某用自己的右手来做正当防卫,但在这个同时汽车失去控制,坠入滚滚长江中。
在我了解这个事故后,我认为,刘某是第一责任人。但经过理智的思考后,我认为在这个车上所有人都有责任。
当刘某坐过站之前,司机已经提醒过她了,但刘某不听,她没有控制着情绪,与司机开始起手脚争执。虽说这个冲突是刘某引起的,但并不是刘某一个人的责任。
司机在这个事故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司机可能因为刘某的攻击太过于猛烈,所以右手脱离方向盘,与刘某开始拉扯。在这个过程中,虽说交通规则不能把车停在路中央,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司机明明可以中途把车在路中央停住,事后与警察沟通,但司机却选择与刘某拉扯,没有尽到司机的责任,然后导致公交车坠江。
作为一个司机,方向盘就是15条人命,松开方向盘,就等于把这15条生命甩手不管。从这个方面想,司机是担着这个事故的重大的责任人之一。
除了刘某和司机,车上的其他乘客除了连走路都走不稳的小孩子都有责任。从刘某和司机开始产生肢体冲突的时候,车上的乘客并非没有劝架,而在旁边默默的吃瓜。这就完全符合了中国人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果,当时有人拨打110或者劝架的话,也许事故就不会发生。在当天车上的人有很多带着孩子的,也有去上班的人,可他们都没有想到,一件发生在他们眼前的冲突,只因为没有任何人阻拦,全车人的性命都因此丢失。
这件事发生后,我是很理智的思考问题,但理智是在思维上,生活中我还是做不到理智的行为。我一个小孩如果插入两个大人之间的肢体冲突的话,那么可能这两个大人不会有冲突,而我会是被那个被打的人。其实在生活中,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情绪的,但不管在什么时候,一定要克制自己的情绪,避免任何冲突,让这样的事故不在发生,做到远离危险,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