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恐怖小说之王斯蒂芬·金之名搜索电子书,再对比这些书豆瓣的评分,找到了这本书《布莱泽》,读了大半天,愣是没有找到恐怖的元素和鬼故事相关的场景,看了一下书籍的概要,终于发现原来这是他的犯罪小说,和目标不一样,先暂停记录一下,另找他的恐怖小说。
这本书豆瓣评分8.7,是他的作品中评分较高的,目前阅读的进度18%。
截止当前的篇幅,故事的进度是一个抢劫犯偷了一部福特汽车,接下来打算偷一位富人6个月大的孩子,计划用这个孩子要挟富人要100万。由于这个抢劫犯没有启动资金,所以他抢劫了一个便利店两次,先弄了点钱,再用在这些钱去婴幼儿店买了婴幼儿的生活用品,床,摇篮,奶瓶,纸尿片之类的东西,现在正处于买完东西后,返回自己住所的路上。
这个抢劫犯的形象怎么说呢?
外表看起来非常的高大凶猛,还有令人心生恐惧的疤痕。从小时候开始,天然地就可以庇护一方,而现在的体型,走在路上,能让人闻风丧胆,望而生畏。
智商情况呢?这个抢劫犯幼年时,因为父亲酗酒,把他从楼上不止一次的摔下去,从此智商永远停滞在小学生的水平。举例来说,他第1次抢劫便利店的时候,想着要蒙上丝袜,直到他得手离开便利店的那一刻,才非常懊恼的说了一句,我居然忘记蒙上丝袜。而他第2次成功抢便利店,得手离开的时候,得意的说了句,“我这次没有忘记蒙上丝袜,”那张蒙着尼龙丝袜的脸似乎还在笑。
精神方面,曾经有一位一起经常抢劫犯罪的同伙,后面同伴死了,但是这个抢劫犯却一直觉得这个同伴还跟他一起,并且在他开展活动和日常生活中都不停的和这个已死的同伴对话,甚至觉得他还在监控着他,指导着他如何去更加明智地抢劫。抢劫犯对这位已经死去的同伴的情感非常复杂,有深深的服帖,依赖;有觉得他多管闲事,老是对自己指手画脚,颐指气使,总是说自己笨的厌恶;有对同伴抛弃自己,害得他在寒冷的冬天路上打车的不满和报复;还有理智上很清楚他已经不在,但就是忍不住会设想他在,且不断揣摩他对自己的行动会做何评价的矛盾。
这个抢劫犯给人的感觉是不太冷,有点憨,有点神经质,智商不高,但还能勉强成事。
至于故事之后会怎么个发展?下次读完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