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然记得十六七岁喜欢喝得伶仃大醉的自己,那是一辈子最清晰的记忆。
大概在自己十岁左右的年纪,每次去太爷爷家总喜欢偷着去读太爷爷书桌上那些旧的发黄的武侠小说。在那个生僻字都认不全的年纪,读小说如同走马观花,譬如黄易的《寻秦记》以及《翻云覆雨》,当时只当做性启蒙读物罢了,金庸的“射雕三部曲”那时候看起来比较像从另一个角度解读南宋到明初的历史。
这些武侠小说里,这么多年最喜欢的还是《笑傲江湖》和《陆小凤传奇》传奇,无他,两部小说的主人公都着实太讨喜了。陆小凤和令狐冲基本上满足了我青春期对于武侠的全部幻想,他们二人外形都谈不上俊朗但却味道十足,性格里有着混迹江湖的痞气却又在大是大非上寸毫不让,最重要的是,你能在他们身上看到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潇洒劲头,这恰恰契合武侠骨子里远离政治社会的简单本质。
也正是因此,每个男孩大概都会拥有一个武侠梦,而我的梦,就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江湖梦。
基于此,“酒肉朋友”在我眼里从来不是个贬义词,甚至在我眼里,能够无所顾忌地大口啖肉一醉方休,互相吐露酒言酒语的人恰恰算得上至交。
我大概是从十二岁开始喝酒,那时候暑假总是会在外公家待上很长一段时间。外公是个地道的庄稼汉,不抽烟,喜欢喝点小酒,下酒菜里必定要有烧得晶莹剔透的红烧肉,瘦肉总是留给两个外孙,肥肉留给自己,时不时还要咬下来点肉渣给腿边徘徊的家犬。
终于在十二岁那个暑假,在老头儿的万般怂恿下,我们两个外孙都开始陪着他喝酒。他喝那种酒坊里五块钱一桶的自酿米酒,我们喝啤酒。酒到三分之时这个字都不识的老头就开始讲起他十四岁挑着兄长骨灰一路迁徙的故事,娓娓道来之时还得抽空给我们两个外孙添酒夹肉,一直到天黑外婆催着要收拾桌子。
想起来,一晃十年过去了,今年也是外公离开的第四年。
而我醉酒最多的时候恰恰是在高中,每逢假期的大小聚会必定伶仃大醉。每次聚会的标准流程是大家先来几个串或者其他吃的垫个饥,然后自灌三杯,那个年纪的男生之间没有套路只有透着傻劲的真诚,先把自己灌得八九不离十再想着怎么去劝别人喝酒,最后就是趁着酒劲,对喜欢的姑娘说一些“似是而非”的“骚话”,又或者喜欢的姑娘不在身边的,开始大放一些诸如“隔壁班的某某某我开学就去对她表白”的厥词。当然,最后的最后,喝醉的免不了去厕所吐得肝肠寸断,元气大伤个一天半天。
也不知道为什么,记性很差的我依然会记得十六七岁那个喜欢喝酒喝得烂醉的自己,记得每次喝醉时说的话,记得每次喝醉时究竟是谁搀扶得我。那些年酒醉的细致末梢竟成了一辈子最清晰的记忆。
上了大学就很少喝酒了,准确得说很少喝醉酒了。一来开始意识到醉酒的确很伤身体,二来大一的一次醉酒后的丑态百出以及就差把银行卡号公之于众的经历提醒自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没有陆小凤的洒脱出世和灵犀一指就不要学着醉酒江湖了。
取而代之的是时不时和最好的几个朋友出去改善伙食,偶尔也会去酒吧喝点小酒,但一般浅尝辄止。久而久之,都十分清楚对方的忌口,哪个不能吃香菜,哪个不能吃辣,哪个矫情鬼吃个汉堡一定要把生菜挑出来,哪个你让他喝啤酒他说我擅长喝洋酒,你让他喝洋酒他说他喜欢白酒,你让他喝白酒他说今天胃痛不在状态。
你看,那些陪伴你多年的“酒肉朋友”,你们彼此知根知底,那些忌口和酒桌上的小习惯成了之间温暖的软肋,也终究会在很多年后成为青春记忆最好的标签。
陪伴和了解,这才是“酒肉朋友”真正的含义。
我一直很讨厌过度渲染毕业季的不安情绪,毕竟我们生活的时代,最好的朋友依然不会从生命里消失,便捷的交通和通讯让任何真正坚实的感情都变得经得起推敲。
所以,来日方长,千杯不让,致我那些最好的“酒肉朋友”。
201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