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性不大好,却唯独对自己做过的事记得一清二楚。倘若我时时行善、步步成功也就罢了,那样每次回忆时必将给颓靡时的自己注入一股奋进向前的勇气。可我做过的偏偏尽是些荒唐事,回忆也非我所能控制,每次总是突然地就从脑袋里的某一个角落冒了出来并逐渐扩散至全脑,令我无法逃脱,不得不一次次重复经历悔恨的痛苦折磨。王凯,这么一个被我遗忘许久的名字,就这么冒了出来。
他穿着一身与自己体型明显不符的宽大衣服,脸上错落着芝麻大小的斑点,一头稀疏的枯黄头发映衬着脸色也有些发黄。他身材矮小,却有一个大头颇引人注目。因为这一点,旁人便私下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做大头。每次当别人叫他“大头”的时候,他也不恼,就憨憨地对着那个人笑。据他的同乡说,在王凯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出事了,只剩母亲一人起早贪黑干着农活拉扯着他和他妹妹长大,作为家里的长子,他自小就掌握了诸多同龄人不会的生活技能,但在他身上却完全看不出苦难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友善热情的态度、爽朗浑厚的笑声——这些在常人身上都难得一见的特点却在他身上展露无疑,有些矛盾却更应该如此。
大头的“好脾气”是全校闻名的。经常可以看见有人支使着他去做一些事情,学生如此,老师亦如此。他似乎从来不觉得麻烦,永远都是憨憨地笑着说声好,永远都是不忍心拒绝别人。如此一来,找他做事的人就变得更多了。惭愧讲来,我也曾受过大头的恩惠,找他做过事。
他虽然成绩一直不好,但上课一直坚持听讲,老师上课的时候有的人会打盹,有的会和同桌悄咪咪地说话、传纸条,但他就一直安安静静地听着,如此下去,也不难上得一所高中,但就是这样的人后来却选择了辍学。
犹记得在初一的时候,当时班里的关系还算融洽,虽然班主任在查晚自习的时候有时会从一些人的桌洞里翻出砍刀、甩棍之类的违禁品,可从来没有人欺负过自己班上的同学。大头也只是被他们支使着去买一些东西。等到初二,可能是班里的老大们觉得自己的江湖资历渐长,该做些和以前不一样的事了,于是打架——这一极具人类原始刺激而又能满足所谓男子虚荣心(他们从不在没人的时候打架)的行为——就成为他们宣泄初中烦闷生活的新途径。而大头就成为了他们追逐江湖梦的第一个实验对象。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一堂自习课上,教室后面突然传来一声刺耳的骂声,接着便响起“砰”的一声,等我回头时便只见到大头和他的桌子一齐倒在地上,桌上的书本零散地砸在他的身上,班上的几个小混混顺势涌上去一顿猛踹,顿时整个教室只有砰砰的声音交替回响。我犹豫着是否要起来劝架,但发现其他人或举头观望,或深埋着头写着什么东西,皆无动于衷,自己竟也心安理得地观望起来,但透过窗子的纱网照进来的下午暖洋洋的阳光却不时令我四肢发凉,是的,我在恐惧。最后幸好班长起来一阵劝阻,他们才放弃了施暴。而大头自己则一如刚才被打时的安静,沉默地站起来,沉默地拍打干净自己身上的脚印,然后扶起了桌子将书捡了起来。只是从那之后,我才突然发现,很少再看见他那憨憨的笑了,他也越来越沉默下去。我事后时时怀着极大的愧意于夜深人静时自责过。只是在每次自责之时思想就忍不住跳跃起来——做起拯救大头、击败恶人的大梦,于是带着极大的快意与满足沉沉睡去。
大头的衣服不总是大的,说实话,我是见过大头穿过新的合身的衣服的。只是他在穿上新衣服的第一天,就又被一群无事找乐子的人围堵在校园的某个角落拳打脚踢。新衣服于是就又变得脏了起来,从第二天起,我再也没见过大头穿新衣服。而当时,我同样也是在场的。
大头以前是有朋友的,而且不止一个。我在初一的时候经常看见他和班上的李刚走在一起,一起去吃饭,一起去教室,一起回宿舍。这时大头的笑容大概是一天中最多的时候,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却有着说不尽的话。但冥冥中似乎存在着这样一种铁律:一伙人中,总要有一部分人是欺负人的,而另一部分则只能被欺负。好景不长,这个铁律很快就在他们的身上应验了。
李刚一开始也是同大头一样被欺负,但不同于大头的默默忍受,李刚则选择了加入——成为了那帮人的小弟。李刚为了融进那群混混,每天替班里的混混买烟、抄作业等做一切跑腿活动,尽管如此,他偶尔还是会被那群人殴打。当然他的付出并不是没有回报的,一时的摇尾乞怜确实换来的更轻的殴打和更浅的伤痕。但你切不可因此就小觑了他。李刚也是有血性的。李刚有次因为没交作业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那次李刚不仅拒不认错,还在和班主任争辩的过程中动起手来。最后直到被班主任制服在地上,李刚嘴上仍不肯服软。不过事后他却因此受到那伙小团体的赏识。受到赏识之后的他似乎摇身一变,变成“剥削阶级”了,开始享受起这个阶层的特权——欺负别人,说的再准确的一点的话,那就是欺负大头。大头变成最底层了。我曾经也算是大头的朋友的。不过在那次自习课之后,不知为何,我眼里的大头渐渐变得面目可憎起来。于是,我就慢慢与他疏远了。
实际上,大头的力气是很大的,常年的农作经历使他胳膊上肌肉虬结,但他就从来没有反抗过。大约在初二下学期末的时候,大头就辍学了。又过了半年,我们班的混混中,有的人去上了技校,有几个同样选择了辍学也老老实实地去打工了。而我则进了高中,开始了新的忙碌的生活,新的生活与原来的生活已全然不同,那里没有人打架斗殴,同学之间相处得极为融洽。逝去的初中生活似乎早已与我脱离关系,只有几个要好的同学才偶尔让我想起与初中生活的联系,但他们也只会使我联想起初中的欢乐与玩闹。走在路上偶尔碰见以前班上的那几个混混,也会停下来聊聊天,回忆一下过去的时光。而大头,不,应该说是王凯,则被我们一同给忘却了。
近来心底总是闪过一个身影:一个硕大脑袋上生着稀疏的黄色头发、脸上有着些许雀斑的矮个子总是在对着我憨憨地笑。于是,我将王凯及他的一切都想起来了。故作文以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