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了,日本天皇想生前退位!
为何吃惊?因为这里面有几个大问题。
其一,他为何想生前退位?按2016年8月明仁天皇自己的说法,由于身体原因,很难履责。有人要讲了,天皇不就是个象征吗?又没有实权,乐得清闲,有什么难做的?其实据公开资料,在2007年时,他每年要审阅一千份文件,出席两百场活动,参加近二十场祭祀——对一个七十三岁的人而言,这是很重的负担。更不要说,他现在已经八十三岁了。是故,他确实是因吃不消想退位。
其二,天皇生前退位很奇怪吗?放在以前,真不奇怪,大把天皇生前退位,成为太上天皇,简称上皇,也就是中国古代的太上皇。以明仁天皇常提及的后水尾天皇而论,这个德川幕府初期的天皇,因不甘受德川家控制与蔑视,在即位十八年,仅仅三十三岁的时候,就把皇位禅让给了六岁多的皇女兴子内亲王,以示对德川幕府的抗议。然则,实际上,他直到1680年才去世,做了五十一年太上皇。在这期间,他身居幕后,实行院政,也就是退而不休,前台的天皇,只是他与幕府斗法的傀儡。
其三,为何明仁天皇想退位,却引起大震动呢?为何“关于减轻天皇公务负担等有识之士会议”开了十四次,才提出最终报告,天皇可以退位,其夫妻称为“上皇”与“上皇后”呢?原来,自明治维新以来,历大正、昭和,近一百五十年了,没有天皇是生前退位的,也就是说,做到崩御(驾崩),已成为新的传统,上皇一词,甚至在明治时代,已被废除了。正因此,明仁想退位,对于已习惯明治以来历史的日本人来说,冲击很大。
更重要的是,日本的《皇室典范》里,只说“天皇因精神上或身体上的重大疾病或重大变故,不能亲自处理国事时,经皇室会议决议,设置摄政……天皇驾崩,皇嗣立即即位”,根本没有提到生前退位该如何操作。相对于明治时代的《皇室典范》,这部二战后由麦克阿瑟主导的新典范,实际上将本来不受法律约束的日本天皇及皇室,变成了普通百姓一样需要遵守法律的人。
也就是说,典范,实际是二战胜利的产物,它是法律,不是天条。日本皇室,就应该按照这个法律行事。里面规定天皇驾崩,皇嗣接位,那就得等天皇驾崩,不是想让就让,更不能形成以前那种院政,干涉国政。但鉴于天皇自己提出来了,日本政府有关人等,虽然有些焦头烂额,嫌他多事,却也只得做个人情,毕竟,他还是一些日本人的精神动力,政府需要尊重这部分人的想法。但一切都得依法办事,因此,需要经过充分的讨论,制定新的补充法律,来完成明仁天皇的心愿。
一句话,如今的天皇,是不能想干啥就干啥,一切都得依法办事。而这,也正是战后日本被彻底改造后的果实。它不但关系到日本的国运,让不论谁接位,都得尊重法律,认清自己的地位,别想蹦跶,别想再想搞什么大政奉还;也关系到美国的利益,关系到美国主导的战后秩序;甚至可以说,关系到世界的和平。
当然,也让他国见识了,什么是法律的力量。(屏山石201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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