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里的青春

小说的意义或许就在于,从里面我们可以找到平行世界里的自己,她干着我想干的一切,也做过我做过一切蠢事。

《你好,旧时光》里余周周和林杨的成长,像极了我们的小时候,幼稚,单纯,还伴随着以为就一天就可以长大的自以为是,可惜我没能好运的成为谁的“四皇妃”,也没能让那个老师在小时候就发现我有讲故事的天赋,记忆里我的作文总是被批评的,我站在讲台的一角死都不读我自认为还不错的作文,于是班主任找了班里长的最招挑花的男生读我的作文,当他放弃的说“老师我读不下去了”时,我除了羞红的脸以外,貌似还在心里默默的说了句“你不是我,所以你不会断句。”那时的我谁也不懂,我就那么慢慢的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把不开心的记忆全都原则性的删除,我没能是余周周,没有陈桉那样的大哥哥给我讲,可以像小说里一样找到一本武功秘籍,偷偷修炼,一鸣惊人。所以我被时光推着前进,过着一切都像是天意的人生,或者更像泡在汤池温泉里的那只青蛙。

《橘生淮南》里洛枳对盛淮南的暗恋,一句话让我泪腺崩溃“洛枳喜欢盛淮南,谁也不知道。”青春年少的年纪,暗恋成了我们最大的秘密,也是我们温柔的原因。我还能记得我暗恋了一个男孩整整七年那么久,而喜欢他的原因细细想来,只是因为全班有一半的女孩都喜欢他,在那年小脑还未发育完全的我看来,这是长大的标志,所以我就爽快的喜欢了他七年,为他打过一个耳洞,剪过两次发,高三兵荒马乱的心有他的名字就会觉得安心,从此更加坚信人的细胞真的是七年一个周期,七年所有的细胞就会全部死掉长出新的来,而新细胞没有带旧时光。

《最好的我们》耿耿余怀,想起高中也有同学生硬的跟我说,我要去和谁谁谁一起坐同桌,现在想想,心里尽能泛出一点点的温柔来。如果当时没有那么生涩或许现在我以披上洁白婚纱成为他的妻。

原谅我一个二十四岁的人还看十几岁小姑娘看的书,但是我想不丢人,我们总愿意去回忆上学时候的事,或者放下,或者午夜梦回,或者藏起来,原因估计就是那时候全是我们的青春吧,所以说青春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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