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阿姨的生前预嘱被很多人吐槽。之前一直认为琼瑶阿姨矫情,可是这件事绝对鼎力支持!
生前预嘱最初是在美国医疗圈开始,都是医务人员签署。后美国及加拿大政府认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人人均可拥有的自主权。
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在生命末期如何离去的权利!
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尚未明确,只有至亲至爱之人来和我们约定。
曾经和我的大胡子讨论过这个问题,当提出这个论点时,我们无比默契的一致赞同,选择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前做好预嘱,对方为执行人。这就是最爱的表达。
如果我已经没有能力做出决定,那么就要执行生前预嘱,按照事前约定好的进行,所谓最爱即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