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亲缘关系确认的需求增加,亲子鉴定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科学方法,为家庭、法律事务等提供可靠的基因证据。上海浦东新区的居民如有亲子鉴定需求,可以选择当地正规机构办理,确保结果的准确性与保密性。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浦东新区亲子鉴定机构的分布、亲子鉴定费用以及办理流程。
上海浦东新区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大全
1、上海中量国鉴生物亲子鉴定咨询中心(上海中检国权)
机构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天雄路附近。【注意:落户、迁户等需本人带身份证件来上海中量国鉴生物亲子鉴定办理】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8:00
业务范围:DNA鉴定服务咨询预约,包括: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上户口及移民等DNA鉴定。
服务范围: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松江区、嘉定区、青浦区、普陀区、杨浦区、奉贤区、徐汇区、静安区、金山区、长宁区、虹口区、崇明区、黄浦区等上海周边地区城市地区均可提供亲子鉴定服务。
鉴定咨询:131-6236-7503(微信咨询:guoquandna)
简介:上海中量国鉴生物一家正规专业的亲子鉴定咨询机构,力求满足每一位客户合理需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鉴定标准,绝不泄露客户信息的同时保障每一位客户的问题都得以解决。
中心宗旨:在提高亲子鉴定咨询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为每一位受检客户得到一个公平、公证、真实、可靠的咨询结果,长期关注国内亲子鉴定师编写论文,从而确保提供实时亲子鉴定解答,是我们作为一家有责任心企业的标准的原则。
上海司法鉴定所名单
1.上海原思标物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10号楼7层04室
2.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苗圃路219号
3.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毕昇路339号
4.上海联合道路交通安全科学研究中心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01号708室
5.上海家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25A-D室
6.上海科鉴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淞虹路146号
7.上海市恒平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1号楼长安大厦25楼
8.上海抉隐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247号4幢7层701室
9.上海林几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21号1-2层
10.上海上信计算机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500弄1号楼6楼
上述机构信息来源于国家司法鉴定名单网络,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及的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及时留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收到后采取相应措施。
上海浦东新区亲子鉴定的费用构成:
亲子鉴定费用根据鉴定类型、样本采集方式、检测时间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下是上海浦东新区亲子鉴定的一般费用构成:
1、司法亲子鉴定
司法亲子鉴定通常用于需要法律效力的场景,费用较高,一般在2400元到3600元之间。因司法亲子鉴定需当事人到场,验证身份并由专业人员监督采样,以确保检测的严谨性和结果的法律有效性。
2、个人隐私亲子鉴定
个人隐私亲子鉴定的费用相对较低,一般为2200元到3000元,且不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信息。这种鉴定仅供个人了解亲缘关系,不具备法律效力,适合不涉及法律问题的私人需求。
3、无创胎儿亲子鉴定
无创胎儿亲子鉴定是专为怀孕女性设计的亲子鉴定方法,通过采集孕妇的血液获取胎儿DNA,与疑似父亲的DNA进行比对。这类检测费用较高,一般在4000元到4500元之间,因为检测难度较大且设备要求高。
4、加急服务费用
如有紧急需求,部分机构提供加急服务,费用视检测时长而定,通常加收500元至1000元不等。一般加急服务可以缩短报告等待时间至8小时或24小时。
上海浦东新区正规亲子鉴定机构的必要条件?
1.鉴定机构资质
办理亲子鉴定时,首先要了解鉴定机构是否有相应的资质证明,DNA亲子鉴定资格必须经司法机关批准,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将对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2.实验室系统
DNA亲子鉴定检测结果由实验室检测,该实验室拥有完整的实验室管理和技术流程体系,得到国家和国际认可,因此必须选择实验室认可或资格机构,通常认可的实验室可以处理多种亲子鉴定项目,选择方便。
3.准确性
机构的选择应选择在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评估机构。该评估机构接受了许多案例,经验丰富,处理过程严格,以确保评估结论的准确性。此外,正式的评估机构将备用多套试剂盒,并与被评估人签订隐私合同,以严格保证客户的隐私。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细则》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具有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合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应当根据其意图或者具体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鉴定所需的案件资料,可以查看、复制有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人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鉴定材料的现场提取应当由不少于两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当是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委托人应当指派或者委托人在现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