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生于天地间,最可贵者莫过于人格。梁任公尝言:“人贵自立矣”。其所谓者,人格之独立。人格独立之人,但求为人行事无愧于心。简言之,良心安则人格立。良心若安而诚信之道不可失。
诚信乃我中华民族之传统美德,国人向来能自持。然而,近些年来商品经济大潮充斥生活边角而法律莫能及。处此纷繁芜杂之社会,守诚信之道者多贫其一生,而弃诚信之义者却常生不义之财。经济学固言机会成本概念,加之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监管不力,法制难行于世,更使诚信诚信之道义越发空洞,不那么实际了。
身处社会之人大多数除就业以养家糊口外,更无所谓意志,而当今之社会觅业之难、求生之苦恐非过往十余载可比,有鉴于此,诚信也就顾不得了。纵有恪守诚信之道义者,外人或笑曰痴傻,或以其别有用心,终难抵社会不良之风气。
我辈青年求学于校园本可免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然当今教育以专业技能见长,德育缺失,而德育缺失之害亦日见于社会,贷款不还、学历造假等事件屡见不鲜。
道德之教育,首可推诚信。知诚信之道,为人之始;执诚信之义,行事之法。自弃诚信之道义者乃自弃其所以为人行事之条件也。学校各种知识固然重要,但却只为做人之手段。纵有满腹经纶而不能诚信者,既不可求得人格独立,亦难容于他人,更难将平生所学以敬献于社会。可见,诚信之道义,绝不可失。
西人卢梭尝言:“高贵之灵魂乃源于自我意识的觉醒。”如今社会缺失之品质,必为后世价值之追求。因而,越是处当今之世,我们就越该锻炼自己的意志,磨练自己的人格,做到仰不愧于天,俯不祚于地,真正成为一名“大”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