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墨寻
1.
我常说自己是一个在等风来的人,似乎在过往的人生中,我所能记起的美好岁月都是与风有关的,心底有个声音不断告诉着自己,只要风来,幸福就会再次回来。
嗯,我就怀着这样的期待一直等到现在,而且我知道我还会一直等下去。
对一个在乡村长大的孩子来说,自然就是最好的玩伴,怕是再没有什么能比在田间自由奔跑更令人畅快的了。现在的我时常想起七岁那年,我和村里的小伙伴一起爬上高高的稻草堆,听风乘着歌声的翅膀拂过我们天真的笑颜,那时有的都只是属于一个孩子的快乐。
我们尚年幼,远不知世事的艰险与困苦,毕竟在一个孩子的认知里,天塌下来的事也不过是丢几块钱。现在长大,想要快乐却越来越难。
想起十岁那年,我有了人生中第一盒18种颜色的蜡笔,我爱不释手。一直舍不得用,后来爸爸跟我说大胆用,没了就再给我买一盒。那是我第一次觉得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是一件无比激动幸福的事,毕竟买一盒十几块的蜡笔是我想也不敢想的事。
也是在这个年纪,家门口对面的电线柱尚安装了一个广播,至此以后,只要一到黄昏,炊烟袅袅升起的时候,广播就会响起,我就在家门口快乐转圈圈,玩得满头大汗,有时还能跟着哼几句,只是歌曲中的人生百味是不能理解的。
那时候,听得最多便是陈慧琳的《笔记本》,以至于现在再听到这个歌的时候,脑海就自觉浮现出那个夏日黄昏扎着两个辫子蹦蹦跳跳的自己。
往事多美啊,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多么令人心碎。
2.
顺着老歌爬上长满回忆的墙,岁月迷离,让人恍惚不已。满文军的一首《懂你》,曾风靡整个大街小巷,眉飞色舞的往事历历在目,翻页过后却不留丝毫痕迹。
我还记得我在小波波家里荡秋天,被甩得老高老高的场景,我乐开了花;我还在老山哥哥的水泥地上玩老鹰捉小鸡,胆战心惊地怕被捉到,风中挥洒着的是我们的汗水;我还带着小慧兰去套知了,炎炎夏日满山遍野的跑,却一点也不累。后来,我们一群人还经常去山上野炊,番薯都是地里刚刨上来的,煨好的番薯香甜软糯,带着火烤的焦味,咬一口,简直甜到了心底去。
可是,当我们越来越大,被现实逼迫着开始独自谋生的时候,有的人就远离家乡漂泊去了。我们一行人就这样失散了。
至此,有些人已经很多年没有见面了,我们都选择把最单纯美好的样子留在彼此的印象里。
不过今年年初,我接到了一个好消息,其中一个男孩结婚了,新娘很漂亮。在物是人非的景色里,还能以这样喜庆的方式见到,真好。在婚礼上,我遇到了很多小学同学,岁月果真是魔术师,有的人大变了一个样,微微有小时候的影子,但是,我还能认出他们。
他们都不是回忆里的样子了,已经是一个社会人。
3.
这些年来,我有过很多记事本,最后却都被我遗忘了,就像有些人有些事再也想不起来了,我弄丢了他们。那些年的怨恨也随着记事本的消失不见了,现在的我学着更平和接受生活中的不如意。
我有了电脑之后,就不再在本子上写日记了,我把对往事的所有追忆都存档在电脑里了。
夜幕降临,回忆的浪潮再次翻涌。
大致已记不清那时的自己多大了,我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本故事书,是图文附在一起的,名字叫《卖火柴的小女孩》,因为那时接触不到什么书,我就一遍遍地翻看《卖火柴的小女孩》,把里面的图画在纸上画了又画。
我不止一次地为在寒冷冬夜死去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感到悲伤,也忘不了那为皇帝驱赶恶魔的夜莺,还有野天鹅的故事等等,那是我第一次从书中得到的心灵抚慰。后来,我还拥有了《一千零一夜》和《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这是我童年最珍贵的礼物,现在还保存在我的放书的箱子里。
突然想去故乡的田野走走,看看那片回忆生根的稻田。我们都曾年少,我们都做了时间的故人。黄昏吹着风的软,夕阳携着袅袅炊烟,唤孩子归家吃饭。门前的那盏灯,回忆里永远是幸福的暖灯。转角的嘻嘻哈哈,跌跌撞撞,都在悠悠蓝天下飘然远去。
多年后,去走走,故乡的味道,留在最初的相遇,唱起心爱的歌谣,把回忆画个样。我们都在走,时间不回头。我在岁月这头,和回忆点点头。
对于故乡,我希望我们永远都能找到自己的归属感,也祝愿身处异乡的你,能找到心灵的栖息地。
三毛说:“心若找不到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