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严格教育≠惩罚教育

在《教育片论》一书中,洛克多次提到父母要对幼童加以严格管教,但他同时反对严厉的惩罚。洛克认为,严厉的惩罚在教育上不仅收效甚微,而且危害很大。

接着,洛克详细谈到严厉惩罚在教育中的危害。在教育孩子时,人们常用的一种偷懒的、简便的惩罚方法是鞭挞,但实际上,它是最不适合教育的一种方法,因为它可能导致以下几种危害:

首先,它不仅不能帮助人们克服沉溺于肉体和现实的快乐、避免一切痛苦的自然癖性,反而会对这种癖性产生鼓励作用,加强它在我们身上的力量。而这种趋乐避苦的自然癖性,恰恰是一切邪恶行为和不轨行为的根源。洛克认为,如果幼童因为害怕被鞭挞而去看书学习或是戒食不卫生的水果,只能说明他喜欢更大的肌体的快乐、想要避免更大的肌体的痛苦,以这样的动机去管束他的行为,只会使得我们本应去根除的原则继续留在他的心智当中。因此,如果幼童因做错事产生的羞耻感不比惩罚所带来的痛苦更大的话,它对于幼童的改过是没有什么益处的。

其次,它会让幼童对我们本想让他喜爱的事物产生厌恶之情。当他们发现因自己原本喜爱的事物而遭到鞭挞、呵斥时,他们便会逐渐地讨厌起这些事物来,这是显而易见的。即使是一项娱乐项目,如果幼童本无兴趣,别人却硬要用鞭挞逼他去玩,幼童也必定会讨厌这种娱乐项目。洛克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令人厌恶的情境常常殃及与他们相关的无辜的事物:如果某个杯子有人用来喝令人作呕的药物,我们只要见着它就会反胃,里面装的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引起很好的食欲,即使杯子再干净,外观再精巧,质料再昂贵,也是枉然。”

第三,在洛克看来,奴隶式的规训方法只能养成奴隶式的脾性。幼童可能会出于害怕鞭挞而假装服从,但一旦鞭挞的威胁不再,无人看管的时候,他便很可能会放纵自己。这样一来,他的自然嗜欲不仅没有改变,反而得到增强。

第四,严厉的惩罚达到一定程度时,虽然可以治愈当前不羁的坏脾气,但继而代之的常常是一种更坏的毛病——情绪低迷、沮丧。洛克认为太过驯良、安静的幼童最终只会成为于人于己均无用的东西。

因此,洛克表示,“如果我们要通过教育培养聪明、善良和富有创造力的人才,像鞭挞和一切奴役、体罚的惩罚方式都是不适宜的;除了在极其特殊的场合和极端的情况下,这一惩罚方式是不应采用的。”教会幼童诸种事物的正确方法是让他们养成对所学事物的喜爱和兴趣,而严厉的惩罚只会起反作用。

另一方面,洛克认为父母也应避免用幼童喜欢的东西作为奖励去讨好他们,因为这不过是在强化他们的享乐思想,教他们把快乐建立在奖励之上。当然,这并不是说幼童不得享受生活中于他们的健康或德行无害的舒适和快乐。要注意的是,这些快乐只能是作为父母和导师尊重和接受他们的结果,而决不是为了让他们去做原本讨厌或者无此诱惑就不愿去做的事情,而对他们提供的奖励。

既然洛克主张一方面放弃体罚,另一方面又不能给幼童物质鼓励,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管教儿童呢?对此,洛克承认,如果我们想要控制住幼童,就必须对他们施以奖惩。希望和畏惧的取消,就意味着所有管教的完结。因此,错不在奖惩,而在于人们通常所采用的奖惩方法都是不得当的。洛克再次强调,以身体的痛苦和快乐作为对子女的惩罚和奖励,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我们借以使幼童达到良好状态的奖惩方法,应该是尊重和羞耻之心,一旦令幼童体味到它们的真义,便会对心灵产生最为有力的一种刺激。父母一旦让幼童从心里珍惜名誉,并害怕羞耻和羞辱,就意味着真正的原则已经注入幼童的内心,这些原则会持续作用,帮助他们走向正轨。

乍看起来要做到这一点有些困难,如何才能实现呢?

首先,幼童对别人的表扬和称赞是非常敏感的。因此,如果父母在他们做得好的时候善待和称赞他们,在他们做得差时对他们施以冷酷的颜色,其他孩子们周围的人也加以配合,以类似的态度对待他们,不久,他们就会对两者之间的差别敏感起来。这一方法会比恐吓和鞭挞更有效果,因为如果孩子没有形成羞耻之心,恐吓和鞭挞便会在他们长大成人后失去力量和作用。

其次,为使尊重或羞耻感更为深入地在幼童心田扎根,其它令他们喜爱或讨厌的事物应该自然地伴随着这两种情况而来。以这样一种方法对待他们,幼童就会理解到,只要他做得好,受到人们的称赞和尊重,就能得到每个人的喜欢和爱护,结果,他也同时能拥有所有其它的好东西;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因为不良的行为举止而被人看不起,在那种情况下,他也将得不到那些他想要的东西。用此方法,他们的欲望目标则能够有助于德行的获得了。

以上就是洛克奖惩教育思想的基本内容。

总的来说,洛克基本上主张尽量不要用惩罚,尤其是体罚。尽管如此,洛克也承认惩罚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善则奖,恶则罚,这对于一个理性动物来说是唯一的行为动机”。此外,他还承认在有些情形下是必须使用惩罚,甚至是体罚的。他说: “我觉得有一种过失儿童是应受鞭挞的,这就是顽梗,或者反抗。……倔强与顽抗是应该用强力和鞭笞去克服的。”

洛克对惩罚教育的观点我是完全赞同的。体罚只能暂时纠正幼童的行为,并不能帮助他们形成自我克制、自我监督的习惯,在教育过程中我们的确应避免使用体罚。但不可否认的是,惩罚的确有其存在的意义。只要惩罚的方式正确,的确可以让儿童发现自己的错误,反省自己的行为,增强儿童的是非观和责任感。

虽然洛克的观点看似有些前后矛盾,实际上却并非如此,洛克强调的是惩罚在教育过程中的不同方面,毕竟教育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实践活动,教育幼童更要因材、因时、因地,在不同的教育情境中,教育者要根据实际情况仔细考虑是否要实施惩罚、实施多大力度的惩罚。洛克对惩罚的全面论述恰恰是他作为一个教育者的丰富经验累积和作为一个教育家的深刻理论思考的体现。

至于奖励,洛克反对对幼童进行物质奖励,这一点我则不太认同。原因有二:首先,我认为适当的物质奖励是可以激励儿童的。以我自己为例,小时候父母会以赚零花钱的方式督促我做家务,当我学习取得进步时也会有书籍或者金钱上的奖励,这些物质奖励在我自制力不高的年龄段对我养成良好的习惯的确有很大帮助。在幼童自制力、理性都缺乏的时候,用物质诱惑他们去做他们应该做却不愿做的事情我认为也并无不妥。其次,有些物质奖励是与精神奖励密不可分的。例如,幼儿园的小朋友会积极争取戴上“小红花”,还有各种竞赛活动的奖杯奖状等,这些物质奖励其实也是荣誉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我认为洛克反对一切物质奖励的观点有些武断和片面了。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还有一件对幼童健康影响重大的事——按时大便。洛克建议每当幼童吃完早餐,就让他去蹲厕,以养成按时大便的习惯,防止便秘...
    GDN戈登阅读 3,192评论 0 0
  • 既然洛克主张一方面必须放弃鞭挞,另一方面又不能给幼童喜爱的东西以示鼓励,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管教儿童呢?对此,洛克承认...
    GDN戈登阅读 2,849评论 0 1
  • 当鼠标滚轮滚到页面底部或中部,需点击一个页面中固定定位的div,让页面回到顶部最开始加载的位置。
    红喜阅读 1,711评论 0 0
  • 感觉是被很多人推荐烂了的一本书,热门了很久,觉得很大众,所以一直很抗拒。最近闲来无事,翻了几页,欲罢不能,只怨自己...
    去去不足观阅读 4,572评论 0 0
  • 昨晚临睡前,微信弹来姐姐的一则消息:“我从来不羡慕别人多恩爱,可是这张照片让我眼睛停留了一下,当一个女人遇到一个好...
    黄桃还是罂粟子阅读 2,548评论 0 0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