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来一摸身边,才想起来老公昨天跑到另一个屋子去睡了。我无法接受他熬夜,而他无法接受我早起。昨天在我无数次催促睡觉的烦躁里,他终于起身走了,我还在那里挽留,他说,好多人都已经分居了,分居互不干扰,显然被我催烦了。呵呵,天天抱睡的两个人,到底是牺牲彼此的睡眠质量腻在一起呢?还是为了各自的自由分房而居,想几点睡就几点睡,想几点起,就几点起?这就看有没有人肯妥协了。没有他在身边,有一会儿觉得好冰冷,但是实在太累太困,转眼就进入沉沉的梦乡了。
最近对于人与人的距离感慨很多,其实说不上是感慨,应该是感动。因为很多我一直认为彼此之间距离永远无法拉近的人,却在不知不觉之间走近了。人和人之间,有一种温情在流动。其实任何人,如果你留心感受,都会发现在他或僵硬或防备的外壳下,有一颗柔软的心。没有刻意拉近关系,却不知不觉感觉到人和人之间不再生冷。因为关系的松动,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需要的,舒服的。
但是有一种场合,却是不允许讲温情的,彼此之间距离很近,大家态度也很温和,从彼此的嘴里吐出的话语,却是确凿的证据,要给置对方于死地的证据。有的不是真正的死亡,但一定是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境遇,让一个人从此的日子不那么好过。这种人,或者说,这个角色,就是公诉人。
很早以前对于检察院就非常的好奇,这是做什么的一个机构呢?学习法律以后才发现,这个国家机器,简直权力大了去了。从发现犯罪的侦查,到批准逮捕,到对案件的审查,一个部门职责包罗万象。他的职责是一种主动行使的特点。从发现案情开始,所有的后续步骤,按照法律程序,却又以自己的工作思路为导向,我觉得,这也是中国特色?因为在中国,贪污犯罪,在现今侦查的案件中占很大比例,而检察院,是最好发挥肃清贪污的机关吧。
昨天的案件,是关于行贿案,数目也不大,犯罪嫌疑人家属来的也不多,反而是很多反贪局的人员前来观摩,这也是一种国家形势。法庭自然有一种肃穆的气氛。有朋友说,我无法接受这样的氛围,我猜也是因为其无情、冰冷吧。冰冷的氛围,冰冷的手铐,冰冷的话语。不再是为了彼此修好,而是一定要让对方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就是国家机器。我们很多时候可以让对方负责任的承担自然结果,或者逻辑后果,但是这种责任大到用自然之力无法控制,自然要有国家机器出来。其实人性的弱点如此,人与人之间,不总是过家家。所以有主持正义一说。昨天听到很多次“社会危害性”,这是作为检察院承接案子的原则,也是法律的职责吧。我们会对于现实存在的各种侥幸感叹不平,但是从国家,从大的范围看,一个人犯罪,必然受到制裁,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规则可以定义,这是法律,最低的底限。
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可能在道德层面上,在良知上有任何的不平衡,就会不断的谴责自己。但是社会上确实有很多人,就是行走在法律的边缘,甚至频频涉险,这反而是他的生活模式。这种情况,是什么样的心理机制呢?
公诉人语词铿锵,犯罪嫌疑人唯唯诺诺,辩护人在承认罪行的前提下极力争取,估计这已经是明里暗里无数次角逐之后的最后努力。犯罪之后被拿获,被制裁已是板上钉钉,这时候如何争取最大利益呢?法律也给指了明路。其实所有的规则制定,都是一种指引,让相对方有可操作余地,但又一定在那个圈内活动,最终被指引到案件的水落石出。看这个过程也非常有意思。嫌疑人想得到最大宽恕,公诉人也并不步步紧逼,审判长似乎更多倾听双方意见,却总在要点之处抓住不放,所有人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定性的依据。看那一本本厚厚的书证,就明白法律的严肃性。也许这只是一个很小的案件,最重的宣判也就一到两年,但那厚厚的宗卷却说明任何一件案情的认定,都经过了千锤百炼,这就是法律的严肃性。
生活不是程式,也许观摩法庭,更多的看到了程式,程式背后,却是血淋淋的故事。朋友说,过几天,那个贪污案就要审理了,那就不会是这么短的时间,那时候,你会看到更加精彩的公诉,还有激烈的辩护。
庭审过程,我还直播了我的感受,引发了好友对于生活更多的感受,其实触犯法律,不是每个人都会经历,但是我们身边的事情,却距离法律的尺度很近很近。我们不平,我们愤慨,或者我们远离,我们明哲保身,或者我们涉身其中,这就是我们的处事态度,也同样反应出我们的心理机制,我们的选择。
所以说,法律,没有关在笼子里,法律其实无处不在,法律不是高高在上,法律与人性,与日常心理,而不只是犯罪心理,息息相关。在学习心理学同时接触法律,真的是给我更多视角看社会,看人生,看人性。
可能很多时候,我太需要温情,而惧怕那种冰冷,我让自己尽力远离法律。但是还是会有一些时候,自己无法真正远离,那么,了解法律,掌握尺度,坦然面对法律,可能也是我们作为社会人所必须有的素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