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战胜了彼时想偷懒的自己,我毅然拒绝了免费的午餐。我隐约听到了来自那里的召唤,我想在阳光的沐浴下,读书,写字,听歌,消遣。做着这些真的可以使我开心快乐,也能真真切切的感觉存在着的自己。这难得的安静,这偌大的空间,唯我独享。
一位简友劝我,既然厌倦了城墙内风光,为什么不出城走走?我痛下决心,终于付诸行动,我准备好给养,抛弃背上包袱,想逃离灾难一般,轻轻的遁去,不惊起一丝波澜。
以前,我是讨厌阳光的,因为我很白,我还有点轻度洁癖,我不能接受晒黑的皮肤,我总是在逃离阳光,我觉得他带给我的是黑暗。现在,阴差阳错的来到了北方,不,是最北方,我一改对太阳的偏见,在这个四季不分明的,漫长的冬季的地方,第一次,对阳光的感觉是温暖。他能一扫寒冷,是出了被窝,寝室之外的第三大天然取暖器。
环境确实是能改变人的,以前的种种挑剔,会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被改变。拿我自己来说,以前各种挑食,现在把以前不吃的东西也能下咽。以前绝不能容忍多人同居一室,众人赤条条的在一起洗澡,现在也都坦然了。
我爱静静,这点一直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