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日,陪月月过20岁生日,很尽兴,和她去哪里都特别特别开心。每天都走3万5千多步,走到脚生水泡,也是一场久违的毅行了。每到一个新的城市,我都会思考一个问题,自己会喜欢这个城市吗?或者是自己喜欢的城市应该是什么样的呢?依山傍水?文化积淀?交通方便?还是美食价廉?和月月讨论就又想到一个相关的问题:如果只在北京生活一周,住在北京哪里会爱上北京呢?在南京的三晚,住在了新街口的民宿。所以对南京大部分的印象也都是集中在新街口了。繁华的新兴商业街,让人懵圈的地铁路口,过不去的马路,窄小的自行车路,还有四处肆意的鸣笛声,还真的很难让人喜欢起来。可是,到了先锋书店,就觉得这里真好,这就是文化气息吧,浓到肉眼可见,浓到仿佛被各种故事包围,仿佛看到了诗。可以想象是真正热爱的人在经营,不是敷衍了事也不是急功近利,是一种漫长的热爱。想象自己能在这里工作,是一种怎样的幸福。我也总是冒这样的傻气。参观总统府的时候,我和月月说,这里改成学校,在这里学习该有多幸福。怎么就幸福了呢?是觉醒年代的民国印象吗?我也说不清楚,徜徉在老建筑之中,仿佛看到了恰同学年少。不管是工作还是学习,都不仅仅为了自己,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此等豪气!这也是一种眼界高低吧。
在火车上看梁实秋的《快乐就是哈哈哈哈哈哈》,里面《饮酒》一篇提到,梁在青岛的生活:
>“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唯一缺憾是没有文化背景。。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于是呼朋聚饮。。。后来胡适写信给我:“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青岛不宜久居。。””
所以可能如果在一个城市是有浪费大好光阴之感,就不宜久居了吧。。
不过只要是和月月一起,住在哪里都会很幸福的。有她就是我人生中最大的幸福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