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圣节的时候,有一个新闻一度沸沸扬扬。家长们带一群孩子以过万圣节的名义到便利店去讨糖果吃。父母们嘻嘻哈哈地以过节的名义拿走一些糖果分给孩子后走人,最终这些费用却由便利店的员工买单。
现在国人逢节必过,不论东西方,大小节日在网络在朋友圈及商家的推波助澜之下,气氛浓郁。如果把日子过得天天都似过节一般,这本身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我们生活幸福感上去了。
可是以节日之名行占便宜之实就有失偏颇了。
前两天和我们小区楼下便利店的老板小马聊天时说起这事,他说:“有些家长确实是有些奇萌。我在这个小区开了近十年便利店,也经常会碰到一些小孩在我们这里拿了东西就走。拿走玩具顺走巧克力薯片这类事情时有发生。
一般情况下,我都会跟小孩子说你东西放下,下次记住不可以拿就好了。说多了,也担心对小孩子的心理产生阴影。”
善良的小马在小区里人缘很好。他说基本上拿东西的小孩年龄从三五岁到十三五岁不等。除去太小的不懂事那种,大一点的跟他说一次,下次都不会再犯了。小孩子也有自己的自尊,被发现已经觉得很不好意思,有些小孩子被发现一次后很久都不敢再来小店。
可是小区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第三次拿东西了,一次拿薯片塞书包里被发现了。小馬认识小姑娘的爸爸,想了想,还是打电话叫他爸爸下来。
没想到家长下来看到自己的女儿低着头站在收银台的前面,诚恐惶恐的样子,心疼极了,女儿看到爸爸马上就哭了,梨花带雨,无限委屈,家长恼羞成怒,把气一股脑地发在小馬的身上。
“我女儿怎么可能会做小偷小摸的事!可能他是今天没带钱不就一包薯片吗?我们家不少这点钱!我们家有的是钱!老子给你一百,不要找了!还站在这里干嘛,我们走!”
把钱往小马脸上一扔,怒气冲冲吼完拉着女儿就走。
我问老板小马为什么不给他看录像啊,还可以报警。
小马告诉我说随他去,有这样三观的父母,小姑娘已经够倒霉了,她的前途堪忧。我一个做小本生意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每个人都会犯错,小孩更是经不住零食玩具的诱惑,孩子是一张白纸,如果从小不引导好,确实会给孩子的一生带去不好的影响。
很多不好的行为,跟钱多钱少没有问题关系,可一个人的认知能力往往会决定TA的一生。
想起我儿子上幼儿园小班的时候,有一次跟我去水果店买水果,付完钱以后,走了很远,我发现他口袋里面鼓鼓囊囊,两个小口袋里全是桂圆。我很诧异:说:“宝宝,刚才我们没买这个呀!”
“妈妈,奶奶说了,小朋友这个拿来吃一点没关系的,奶奶上次在水果店都拿给我吃了。”
我告诉宝宝,你喜欢吃,妈妈会给你买,可这个必须先还回去!没付钱就拿走,这叫小偷。马上去跟收银员说清楚。
儿子一路哭着去水果店,我带着他诚恳地道歉,重新付钱买了桂圆。孩子很伤心,也很不好意思,可他从此知道没付款的东西不能随便拿!
当天晚上我又开始绘声绘色地跟儿子讲,儿时偷针父母不当回事,长大偷金入监狱的故事,继续巩固加强,进行深一度的思想改造。
现在我们家的两个小孩,从不会占小便宜,因为他们知道贪便宜要付出大代价。
教育从来无小事。小孩子,没有建立正确认知,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想占为己有,这很正常,只要经过家长合理的引导,年纪渐长,就会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
可惜的是很多家长没有意识到这些方面的问题,觉得孩子小无所谓。一句,小孩子嘛,没关系啦就打哈哈过去,殊不知,家长的漫不经心,为成年后的孩子随手偷窃养成戒不掉的心瘾。
成年后那种不劳而获经常刺激,而喜欢就占为已有的欲望会不时涌动。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干不可干之事,抚慰躁动的心。日入万金的大明星随手顺走奢侈品顺走名牌衣服,导致身败名裂,这样的新闻也并不少见。
占便宜终究还是会吃大亏。
孩子是一张白纸,最善于模仿,大人身教重于言教。我们为人父母者给祖国未来的花朵们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告诉他们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以过节的名义去便利店不付钱拿糖这事,更是不妥,为人父母,且行且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