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本姓章,父母供其读完大学,恋上一异地小伙儿,父母阐述远嫁之不易,试图劝阻,但爱情战胜了亲情,章姓女远嫁他乡。
有情饮水饱的日子渐渐远去,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生活,代替了卿卿我我甜甜蜜蜜,生活习惯的不同,人在他乡的不易,婆媳关系的难以磨合,继而发展到夫妻二人三观不再契合,日子渐渐过得势如水火。
但女儿外嫁,自是报喜不报忧,只因天高水远,除了给父母徒添忧心之外,毫无作用。
时间一天天推移,曾经的恩爱夫妻,已经形同陌路,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成了章女最大的牵挂。
虽说交通越来越方便,但苦于路途遥远,生计艰难,章女三年未曾归家见父母一面。
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
章女体检查出恶性肿瘤。
章女平日里思虑良多,不由翻来倒去考虑小儿与父母。
她若不治,那男人定然再婚,他们二人虽然不睦,但他对于自己儿子一直疼爱有加,且公公婆婆一直视若掌上珍珠,定然不会错待小儿。
此生她唯一对不住的,便是生她养她之父母。
思前想后,章女决定立一遗嘱。
遗嘱内容如下:
女不孝,父母供养二十余年,女未曾承欢膝下,未曾尽孝床前,未曾为父母捶背敲肩,三餐侍饭。父母之爱,为之深远,定然不会与女计较,但女已患绝症,恐先于父母离去 ,黑发人先于白发人前,实乃父母之大痛,惟愿家弟,尽心代女照顾双亲,女保险公司买有保险若干份,受益人皆为父母,女若不测,愿弟为父母代管,不可用作他用。
女叩拜于桌前
章女一切准备就绪,找了公证人签字,去往公证处盖章。
多日后,章女不治而亡。
突闻噩耗,父母呆立那厢,恍若雷击一般。
葬礼过后,遗嘱得以面世。
其父母听完遗嘱内容,未发一言,径自看往那曾经海誓山盟照顾女儿一生的“良人”。
其弟略微沉吟,询问遗产数额。
“保险赔偿款除去医院治疗费用,尚余68万。”
其弟默立片刻,低头与父母耳语几句,做出表态:“姐一片孝心,父母感动至极,但姐既已离世,父母之养老,弟定然全力以赴,不让姐九泉之下难安。数额过大,弟与父母不敢接纳,但姐一片孝心,不能弃之,遂决定,只留姐几件生前物品留作纪念,这遗产,转赠与姐之幼子,由外公外婆代为保管,直至幼子成年。”
弟语毕,扶起悲痛双亲,蹒跚而去。
留下众人,面目阴晴不定。
(如有不合逻辑之处,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