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付
汇付是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将货款交付收款人
汇款人 ----> 汇出行 ----> 汇入行/解付 ----> 收款人
说明:汇款人在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时,要出具汇款申请书。汇出行一经接受申请就有义务按照汇款申请书的指示通知汇入行(委托书)。汇入行和汇出行之间,事先订有代理合同,在代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汇入行对汇出行承担解付汇款的义务。
汇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随订单付款和赊销、支付订金、分期付款、代付尾款以及佣金等费用的支付业务。
汇付的形式:
电汇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只是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收款人可以迅速收到货款,但费用较高。
票汇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在汇款人向汇出行交款并支付一定费用的条件下,代替汇款人开立的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寄交收款人,由收款人凭票向汇入行取款。
信汇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它的优点是费用低廉,但是缺点是收款人收到汇款的时间较迟。
托收
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办理金融票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票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委托人(出口商) ----> 托收行 ----> 代收行 ----> 付款人(进口商)
托收的分类:
光票
出口方仅开立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委托银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一般来讲,光票托收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代垫费、佣金、样品费、寄售费或其他贸易从属费用。
跟单
付款交单(D/P)
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发货后,取得装运单据,委托银行办理托收,并在托收委托中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后,才能把装运单交给进口人。
1)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指出口人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见票后立即付款,进口人在付清货款后向银行领取货运单据。
2)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指出口人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审核无误后即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
采用付款交单应注意的问题
进口商必须在付清货款以后,才能取得单据,提取或转售货物
在远期付款交单中,如果付款日期与实际到货日期基本一致,进口人可以不必在到货之前提前付款
在远期付款交单中,如果付款日期晚于到货日期,买方为了抓住有利行市,不失时机地转售货物,可提前付款
承兑交单(D/A)
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行即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
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根据此约定,一家银行(开证行)按其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其自身行事,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
a) 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b) 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
c) 授权另一家银行仪付;
信用证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
其他当事人:通知行、议付行、付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