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所以前世的我定回眸张望了无数个“五百次”,方得以在今生与她来了无数面对面的“便胜过人间无数”的“金樽玉露一相逢”。她是美丽与魅力的化身,散发着神秘的气息,牵动着我的心,成为我心中的女神。
初遇——懵懂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天真烂漫的我用胖乎乎的小手指点着墙上的海报里的白鹅,在姐姐的引导下咿咿呀呀地学念着骆宾王的《咏鹅》。看着海报的白鹅,我突然想起了隔壁叔婆家的那只灰白色的鸭子,于是把“鹅鹅鹅”理所当然地瞬间换成“嘎嘎嘎”念了出来,让姐姐哭笑不得,不断地纠正着我,我却觉得我念的“嘎嘎嘎”毫无违和感,不肯退让半分。最后两个小人儿各执己见,吵到小脸都涨红了,后来还是在爸爸的眼神下才得以平息。就这样,我与她有了第一次遇见。
再见——倾心
《唐诗三百首》是我与她的第一个“定情信物”,小学伊始的我,虽然并不理解自己所读所念的是些什么,但却觉得所读所念的甚是有趣。尤其每当大人们对我小小年纪便能背诵诗歌表扬称赞时,一种如获珍宝的感觉让我心里着实欢喜得要紧,索性我就开始真正喜欢上背诵诗歌,倾心于诗,身和心都入了这口叫“诗词”的瓮。
追随——痴迷
进入高中,停留在对诗词的韵律和蕴意的欣赏已经不能满足我对她的喜爱了,渐渐地,我开始尝试自己写诗歌,亲身光临诗词的世界。身临其境,不由得感叹诗词的世界太美太易醉人了!为了这么一个“醉佳人”,老铁口中“铁公鸡”甚少买书的我,却独独专门去买了一本《诗经》;而后花费了高三宝贵的时间,整晚整晚的诵读《诗经》和尝试写诗写词。尤其是在高三毕业那个学期,我对她的痴迷已经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诗词的魅力远比数理化的习题要大得多,尽管我写的多半是类似“《秋喃》凉风凉雨凉秋意,良人何处安?独等独舞独相思,故人旧城唤。”这种无头无脑的打油诗,我仍在每次完成创作后沾沾自喜好久。确实,比起让我昏昏欲睡的理综,诗词更能让我焕发精彩。我喜欢在同学录或者朋友的生日礼物的纸条上作诗送给他们,我喜欢把我写的诗词分享给别人。
守护——专情
其实,追随诗词的道路,并非一成不变的只有与女神相伴的开心快乐,悲喜总会从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路过。迁客骚人为国事为世人而或喜或悲,事实证明我是一介庸人,因为我常常庸人自扰,无法“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当看到朋友圈评论我的诗词有趣时,我的嘴角总是不自觉地扬起,能心情愉悦好几天。当听到有人质疑我的诗词无病呻吟,强赋比兴时,我也会45度地抬头望天,郁郁寡欢,突然感觉诗词索然无味。归于平静两三天,拜读了诗仙的诗篇后又燃起对诗词的浓厚兴致,周而复始。
即便很多人对我的文字并不给予肯定,劝我如今这世道已是作者多过读者,我仍然倔强坚持写着我想写的文字。与诗词的相遇,或诵读,或吟唱,或撰写,这些形式让我乐在其中。诗词之于我,更多的时候像一个活生生的,感情丰沛且拥有着有趣的灵魂的老朋友,每次相逢,心灵最深处总会有一种与知己重逢的熟悉与愉悦,经久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