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有人问我:为什么家与学校之间的路途那么遥远,我买票的时间也足够早,却总是选择硬座,硬生生的坐满十四个小时。我常微笑以答:因为入蜀出蜀路途太过颠簸,睡在火车上算不上太过愉快,因而不如来坐硬座。理由是这样的,但事实真的也是这样吗,其实我是不知道的。
时间走的太快,火车也是追不上的。我常在一人时与夜晚做伴,也最爱在夜晚出门----尤其是在城市里。朋友说,城市的夜晚少了白日的喧嚣,霓虹灯亮起、闪动,美不胜收,还有街头巷尾的各个小摊,在人们都闲下来的时候生产着美食,啤酒、爆炒,男人、女人醉酒划拳,偶尔也会有几个围着小摊跑来跑去的小孩----真是无忧无虑的时光啊。
朋友给了我他热爱夜晚的理由,我点头附和,是的,悠闲、迷离、醉酒的黑夜,会像一个穿着短裙丝袜的艳丽女子,纵然不会让所有人热爱,却也不会让所有人厌恶。那么,我会爱上一个这般热烈的女子吗,我不知道,但我喜爱的黑夜不是这样的。
我在家中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从下午开始睡觉,一觉睡到半夜醒来,然后起来,出门散步。我起来那会,往往是凌晨两三点,这个时候的城市灯大多都关了,很安静,我很喜欢。凌晨两三点的夜晚很多人都应该见过,无论是刚从酒桌上下来,还是才从火车站出来,步履蹒跚、风尘仆仆,行走于空无一人的大街,五色的霓虹灯都熄掉,只有几盏温暖的、橘黄色的路灯亮着,风带着草坪的青草味和马路上的泥土香,闭上眼,没有喧嚣,这个时候的城市和荒郊野外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似乎人类几千年的努力在夜晚降临后不久就灰飞烟灭,又在黎明之后刹那间重生。这时往往会有一个细微的响声把我惊醒,有时是流浪狗翻找食物、有时是野猫跳过雨棚,有时则是风带着纸团在地上滚动着,于是我便发现一切的美好都化作乌有了。世界也曾美好过,它的美好属于夜晚,夜晚的美好是属于流浪狗、野猫还有滚动的纸团的。我,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