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之前,我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什么都喜欢却又什么都不喜欢,小时候妈妈常说我是在这山望着那山高的人。也的确如此,我喜欢练字,但练着练着就扔一边了,我还喜欢画画,心血来潮的时候就开始一人趴着画好久,但最后也会不了了之。但是后来发现写写随笔或是感悟却不会被我抛之脑后,突然想到的一句话或是突然想起的一个人都想要把它写下来。
我也不知道这个习惯是什么时候养成的,还记得小的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作文书,语文书和思想品德书了。每次开学第一天领了新书我都要把语文书和思想品德书里有趣的故事读一遍,读的不过瘾的时候还要拿着哥哥的书去读,每次去书店都会抓紧时间看看作文书。
后来,学着作文书里那样写作文,把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有趣生动的表达在格子纸里,最喜欢看老师的评语,最幸福的就是老师把自己的作文当成范文读给全班学生听。
可是后来就不喜欢了,忘了那是几年级,记得有次写了一篇助人为乐的作文,那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上课的时候老师当成范文读给大家听,那个时候心里还有点小小的骄傲,作文确实是我写的,可作者却另有其人,而且我还被批评抄袭别人的作文。班里居然有两篇一模一样的作文,恰巧那个同学的父亲是老师的好友,所以我自然而然成了抄袭的人。
今天,看了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再想想以前的自己,我更能深刻的理解他的文章了,沉默确实是一种语言。所以当时被说抄袭的时候我选择了沉默,还记得当时心里的想法,我对自己说以后我还会写更好的,我就不相信每一次都会被说成抄袭,然后很爽快的撕了那页“抄袭”的文章,又洋洋洒洒的写了一篇交了上去。
沉默不代表妥协。
现在,偶尔写写感悟,一直觉得文字是有灵性的,如果硬让我每天码多少字,我可能真的写不出来,哪怕许多天一个字都不写,我依然喜欢它,依然觉得它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做自己喜欢的事,不一定要像别人所说的那样坚持,如果真的喜欢又怎么会舍得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