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她。
这个挥手示意,渐渐远去,穿着猩红绸缎的就是她了。
不,不是!
她又理了理额前被风吹乱的几近半白的头发,定睛一看,是她的女儿。
是啊,今天是她最后一个孩子成家的日子。
她这一生,儿女共八个,她做到了,她这个寡妇终于把他们养到成家立业。
再稍微抬高一些下巴,阴暗的逆光中她转身,我看清了她的整个脸。
宽阔圆润的额头填满沟壑,难得有着细润的白净,仿佛过往富裕的生活已经镌刻其中无法割舍。挺翘的鼻头提醒着少女时代的可爱任性,方形的下巴显得坚定不移。
她想到了什么,那猩红的绸缎衣衫?
再转一转身,那分明就是她的身影,娇艳欲滴的二八年华。
梳着齐整的头型,一丝不苟,发髻低垂脑后,火红的花儿被纤纤素手轻别上,不断波动湖光的清澈眼睛里,一股泪水簌簌溢出。
她嫁人了,素面朝天,从今往后再也没有“娇小姐”这个称号,只是普通的村妇了。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民国的黄金时代,县城两层高楼的四合院里,翟家几代唯一的女儿降临人间,在这之前她已经有三个哥哥,以后她还会有一个弟弟。
母亲家里是富甲一方的地主,百亩良田,千亩林地。
县城,市里,最远到北平城都有她家的绸缎店和茶店。
人们总是看见长长的骆驼队把绸缎和茶叶运往内蒙古,再用长长的骆驼队把整袋的白银运回高耸的四合院里,浇铸成整个的银块,这家的钱是花不完,用不尽的。
父亲家里几代单传,和母亲家里门当户对,厌倦了读书生涯,改行做生意,成了煤矿老板,家里的钱又是用长长的马匹把整袋的钱驮回家。
她从小吃得用得都是最好的,家里的老老少少都宠着她。
别人家的女儿缠着三寸金莲,她一喊疼,奶奶就说算了吧,独留她一双天足。
她已经十四岁了,出门还要大哥背着走,大哥敢说个不字,她就一屁股做地上不起来,哭闹起来,其他的哥哥弟弟争相来哄,无他,只因他们都怕家里的大家长奶奶是也,直到大哥背起她才停止哭闹,全然无视大哥的无可奈何。
那年也是她从七岁开始读私塾的最后一年,也是她最后的无忧时光。
社会的动荡,人世的艰辛悄然降临。
那年之后的第二年,一个夜晚,家里被洗劫一空,整袋整袋的钱财,整袋整袋的粮食又是用长长的马匹驮出了城。
天亮了,人们奔走相告,翟家遭土匪了,遭土匪了!
听说土匪用了一种“火烧脚心”的酷刑,用家里烙饼的平底锅放在熊熊大火上烧得滚烫,之后把人放上去,不停抬脚放脚,脚底的皮退了一层又一层,她父亲哪能经得起这般折腾,当下就说出钱财粮食的位置。
绝望的父亲求助于母亲的家族,开始他们还救助一些粮食,分家后,就没人再管起这事,毕竟他们已经成了别人眼中的“穷亲戚”。
她失去了所有,成了“旧”新娘,再也没有新衣服可供她穿戴了,再也没有哥哥弟弟们的关爱,再也没有长辈们的呵护。
她仿佛知道我在看着她。
再次转身,我看见她脑后那个庞大的发髻,不知何时消失了,取代的是齐耳的短发,此时她已经是村里妇救会的骨干。
闹土改,搞革命,大生产,无数的运动,无数的会议,因为她有文化,识字会写,口才一流。
她常说福祸相依,如果家道没有中落,也许她就不会站在台上批斗那些曾经和她一样家庭的地主,也许她会是他们中的一份子。
她珍惜着这种福气,用心经营着每一次的成长。
有时候,运气和机会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时代,是时代带给你运气和机会。
她是被时代选中的幸运儿。
解放的大部队很快要南下,那时候战争结束的很快,干部严重不足,直接从地方选拔,她就是其中之一。
她是知道的,人的一生有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很少,她决定要走,可是她那过惯了小农生活的丈夫是万万不同意的。
连着几天几夜他们争吵,家里能摔得全摔碎了,她不停做着丈夫的工作,组织上说可以带全家一起去,去南方有更广阔的天地,对他们家族来说都是个机会,也是改变命运的最佳时机。
丈夫始终坚持己见,他好像第一次认识这个和自己结婚的妻子,不做饭,不做家务,不管孩子,整个家都不管,一门心思就知道“抛头露面”,一点也不守妇道,在他的思想认知里,这是无法接受的。
他只想种着自己的几亩良田,或者自己找点活,全家温饱,妻子打理好家里的一切,照顾好孩子们,把他们养大成人,过自己的小日子不好吗?
何必去那么远的地方折腾?还是跟随一个女人去那么远的地方?
到了出发的日子,她的结拜姐妹说服了家人准备南下,而她的丈夫却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以死相逼,她没辙了,只得妥协,总不能因为这件事,就丢掉丈夫的性命。
四十二岁那年,那个拼死拦着自己的丈夫,在煤矿上死于一场意外。
她成了带着八个儿女的寡妇。
她没有伤心,没有很大的悲痛。
她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因为煤发了财,又因为煤一无所有,现在她的丈夫也是如此。
来不及记住生命中最美好的少年时光,她就要四处奔走,为着儿女们的口粮。
那年月,粮食总是不够的,家里人总是够多的。
在艰难的日子里,她始终活得潇洒,看的开,在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后,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别人找上门要吃的时候,总是大方的给予,毫不吝啬,即便孩子和自己都没有吃的。
她总是说“人家吃留名,自己吃填坑”。
就好像曾经拥有过的人总是不在意,好像手里的东西不在乎,你要,拿去吧,反正我有很多。那些从没得到过的人才总是紧紧握住手里的点滴汗水,生怕从指缝间蒸发掉。
或许她说得是对的,或许是那年月贫苦的人们总能相互体谅,她的乐善好施得以远名,才能在最困难的时候,拿着碗一家一家借到粮食,而别人去却不行。
抬脚,迈步,坐在空荡荡的门口,张开五指,肌肤不再有弹性,皱巴巴的,老了。
是啊,老了!
某一瞬间,她还是会觉得自己是个小孩,还是那个躺在大哥背上撒娇耍赖的“娇小姐”,可惜土匪摧毁了她的城堡,战争夺取了哥哥们的宠爱。
她想不起来了,那个县城最高的四合院,是民国始建吗?
民国……
已经离她很遥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