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人不需要任何头衔,
他的名字却往往被后世目为最有价值的头衔。
伟大从来无法得到证明,
因为它一旦被证据证明,则不成其为伟大。
NO.1
Purple -- is fashionable twice --
This season of the year,
And when a soul perceives itself
To be an Emperor.
今年此季,皇权卷土重来。
当一个灵魂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即为王者。
NO.2
The Definition of Beauty is
That Definition is none --
Of Heaven, easing Analysis,
Since Heaven and He are one.
美的定义就是无所定义。
而圣神,不容议论。
圣神与神,本为一体。
(第二译本)
至美无形,至圣无声,夫圣与神,合同一身。
NO.3
Partake as doth the Bee,
Abstemiously.
The Rose is an Estate --
In Sicily.
分享要有节制,一如蜜蜂,视西西里的玫瑰为私产。
—— By Emily Dickinson
世界在世界之外,人生在人生之外,诗歌在诗歌之外。世界是超越的,人生是超越的,诗歌亦然!对于真正的诗人而言,在他的所有作品之外,还存在着一首他的“独一之诗”。这首“独一之诗”,诗人一直在写,却从不见诸笔墨;这首“独一之诗”,诗人从未去写,却早已昭然呈现。这首“独一之诗”,是走进诗人王国的唯一通途。
我们今天将要走进的是美国诗人Emily Dickinson的诗意王国。
近期,在闲暇之余,我翻阅了一些Emily Dickinson的诗歌,不得不说,在暖春之际读诗是一件惬意的事情。兴致所至,我也会试着翻译几首。此前我从未做过翻译工作,专业常识的匮乏倒是让我敢于放手去试。
在翻译Emily Dickinson的诗歌的时候,为了契合原文,我采取了不同的文体——或文言,或模仿诗经体例,或白话直陈。在我看来,百分之百的终于原著的翻译不存在——如要忠于原著,只可不译。
翻译绝非是削足适履地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塞进一个僵死的模子里,而是一种精神摆渡——将一种诗意摆渡到另一个与之相匹的意境之中。翻译,接近于古代文人之间的唱和行为——唱和不是对他人附和,而是让自己也到达对方的那种境界,从而让彼此获得一种只可意会的理解。
在我译作之中,我最钟爱的就是文章开头这三首。而这三首诗歌,也是我们通往Emily Dickinson的诗意王国的必由之路。
第一首,讲的是“何为王者”;第二首诗,讲的是“何为美和神圣与神”;第三首“分享要有节制”。
我们从第一首诗开始进入通向Emily Dickinson的独一之诗的幽深曲折之路。第一首诗开头一句突兀说道:"今年此季",今年此季是何季节?为何王权会在此时卷土重来?那么,这个卷土重来的王者此前何在?又系何人?
紧接着,诗中说,"当一个灵魂意识到自身"就是这个将要卷土重来的王者。那么,这个王者,这个灵魂意识到自身者,是克尔凯郭尔所说的"自我"吗?——自我,就是与自己发生关系的关系。用哲学的观点来看,凯尔凯郭尔所说的自我就是有内行能力的人,对自身行为作出反思。对自身行为作出反思的,笛卡尔称之为"cogito"(思执),胡塞尔称之为"先验的自我",在萨特的理论体系之中,叫作"反思性的我"。而Emily Dickinson将其称之为"灵魂"。
Emily Dickinson与克尔凯郭尔及其之后的哲学家说的是一回事吗?还是,她在诗化柏拉图的灵肉之说——肉体只是灵魂的下层建筑,灵魂的觉醒方能带来王者的永恒。
我们暂且存疑,这一些都是通往Emily Dickinson独一之诗的可能道路,但未必是一条正确的坦途。我们接着吟读她的第二首诗。这首诗比起第一首,仿佛玄之又玄,但是道理却看似滥俗庸常——神圣,是不可言说之物。
这一论调在虚无主义者看来无疑是大有裨益的,因为,这一论调仿佛能够给他们的思想懒惰提供最为有利的庇护。虚无主义之所以能够成为虚无主义,并非因为他们再遍寻真理不得之后,感到绝望,而是因为他们对任何真理都感觉习以为常。真理,凝固为语言经过流传,变得圆滑不堪,丧失了它的思想的摩擦力。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擦拭去真理在反复倒手之后所沾染的滑腻的油污,来一窥其本质。
第二首诗之中,所言说的神与圣与美,和第一首诗中的"王者"存在什么关系?其究竟所指何物?圣与神,合同一身,这是宗教的三位一体的说法吗?如果不是,那么两者区别又何所在?要知道,同一者,本是差异者!美和它们的关系又是什么状态?
"至美无形"或会被一些愚蠢的形式主义者所利用,并沾沾自喜:瞧!这是艺术理论嘛!以无法为有法!——生套概念,从来就是懒汉的拿手绝技!
无形无声,不容论议!不容论议者,即是不存在吗?未必!或许原因是我们还没有准备好聆听的耳朵,和视见的眼睛!我们只要继续保持发问的好奇,有朝一日,终会聆听寂静之音。
第三首诗说得是分享要有节制,可是话锋一转,"私产"一词突兀跃出!视某物为私产,这是贪婪之心,何来节制之意?
蜜蜂视玫瑰为私产,然则玫瑰视蜜蜂为何?不得而知!为何作者偏又把地点写出来,写为西西里?地点在西西里,是偶然,还是必要设定?
我们掩卷沉思,暮春时节,西西里岛,花开正好,蜜蜂忙碌。若无花蜜,则蜜蜂无物可食;若无蜜蜂,玫瑰则不至绚烂如斯,西西里更无此事安谧静美。而若无西西里这一叶之岛,花与蜜蜂,将何所归依?是故,三者彼此依存,缺一不可。是故,不独蜜蜂视玫瑰为私产;玫瑰与西西里也视彼此为私产。
然而,私产与节制岂不冲突?这第三首诗,与前两首,又存在何种关联?三首诗如何构建出Emily Dickinson的独一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