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书的人通常都有两种阅读习惯。一是快读,一是慢读。所谓一目十行说的就是前者,而细细品味指的就是后者。我们说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快读可以提高阅读速度,但是会影响到看书的质量。囫囵吞枣恐怕品尝不到文字带来的可口味道,还有眼睛会逐渐疲劳。慢读虽然无法提高阅读速度,但却能保证阅读的最高质量,而且眼睛也不会太劳累。充分的感受到文字的魅力。我是习惯慢读的,我看书很慢,一本300多页的书,若是有充裕时间看的话,也要花上四五天的样子。若是抽出一点时间来看,也就是一个星期可以看完。
阅读重在过程而不在目的,也许你看不透这本书的精髓之处,看完后书中的一些内容也隐约记不起来了。但是你只要享受其中给你带来的快乐就是最大的收获了。看书不在多,而在精。看多了恐难记住说的是什么,但是看一个喜爱的作家,最好读全集。有助于全面认知作家的文风和思想。
现在的人大都不太爱看纸质书,即便看的话也是电子版的。其实这两者也是有区别的,想了解的话参见《纸质书与电子书》。
其实看书是最好的消磨时光的方式,它比玩游戏上网看电视都要强上百倍。但是不知道现在的人为什么都不那么爱看书,也许是电子信息主宰了这个世界,人们像被漩涡似的卷了进去。我发现外国人就很爱看书,他们在旅行时,到了异邦之地,不像中国人一样一味的欣赏风景,而是拿出一本随身携带的书悠闲地看起来。在地铁里更是如此,有些外国人带着能够盖住耳朵的耳机,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他在给我们国人做榜样呢。坐车和坐地铁实在是很无趣的事情,呆呆的坐着,傻傻的站着,就这样到了目的地,何乐之有?若是拿出一本书看看,不仅不会感到乏味,而且感觉时光飞逝,不一会儿就到了目的地,此乃人世间一大快乐也。不过看书入神了,就容易误事。我在坐公交车时表现得尤为明显,经常是快到站了,才匆忙地把书收到书包里。所以我经常会提前一站就做好下车的准备。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手捧一本书,无论薄厚,无论雅俗,只要有阅读的欲望,人生就多一道美味的佳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