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我不想自己的读书再半途而废了,所以又捡了回来。
这本书很有名,我身边的跑者5个里面有4个都读过这本书。
可见我认识的跑者真不多,而刚好这些人都比较爱读书。
作为一个自诩爱看书,但看的书永远都是穿越言情修仙漫画的人来说,也是时候读点其他的书了。
以此契机来开个新笔记本,记下今年我读的书。
偶尔选中的这本书真的很好,我花了两个晚上读完,又花了一个晚上重读,每次读到会心处,都觉得心情无比舒畅,心里深处某个地方被温柔地抚慰,熨帖地平平整整。
关于跑步这件事:
村上先生的跑是从他开始当作家之后,因为作家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坐家”,身体实在是吃不消,而当时对他来说合适的运动就是跑步,于是,就开始跑了。
从1982年秋天开始,就这样一直跑了下来。
即使在中途有了厌倦的念头,去练铁人三项,但在2005年重返剑桥的时候,眼前重见查尔斯河,心中不觉涌起一个念头“真想跑步呀!”
是啊,真想做什么什么啊……
作为一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星人,从生完孩子到现在,坚持运动,将近3年。
坚持英语,差不多两年了。
坚持学习理财投资,20个月。
坚持得越久,越会越坚信:凡最终可坚持,必是心之所愿。
不然你总会找到各种理由不去做。
所以加倍珍惜自己坚持下来的事情,人生精力有限,不奢望自己样样精通,但对于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喜爱的东西,视若珍宝,持之以恒。
当到某一天,也许会像村上先生一样,回头看去,已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喜欢的句子:
萨默赛特 · 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观念的东西来。
期待某一天我的喜欢也会生出些观念来。
一个不写成文字就无法顺利思考的人,想找寻自己跑步的意义,非得动手一个字一个字写出这样的文章才行。
哈哈,看到这里,真是忍不住要会心一笑。作为一个逻辑很差的同学,常常想到一半就忘记了自己之前所想,纷乱的线头交错纠结,思考都没有办法进行,于是就那样淡忘了。想找到什么事情的意义,大抵都需要像村上先生学习,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吧。
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这句话很燃,我非常要好的一个朋友常说:如果今天的我没有比昨天的我更好一点,那今天的我毋宁死去。虽然有些极端,但我很欣赏她每天拼命努力的样子。其实坚持这件事本身不就是超越自己吗?
小说家这一职业,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所谓胜负成败的。书的销量、得奖与否、评论的好坏,这些或许能成为成功与否的标志,却不能说是本质问题。写出来的文字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这,才至为重要;这,才容不得狡辩。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
但求无愧我心。
结语:
非常棒的一本书,读完之后我开始用先生的方法去观察我走过的路,看到大雨过后蜗牛伸出柔软的触角;看淋湿的喜鹊躲在路旁的栏杆中,摇头摆尾地晃掉身上的水珠;看公交车弃我而去,留下温热的气息轻拂我的手臂。
世界真好。
跑步的时候你在想什么?跑步,只是跑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