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厩:马舍也。即马厩。
焚:会意字,甲骨文就像火烧丛林的样子,远古时期的人民在田猎时候,会用焚烧山林的办法把野兽赶出树林,所以焚的原意就是烧山。后泛指燃烧。
朝:最早字形见于商代甲骨文。朝的古字形像日出草木之中而月还未落的样子,本义指早晨,如:朝阳、朝露。“朝”是一天的开始,也表示今天,如:今朝。以上义读zhāo。“朝”也读cháo。古代帝王听政都在早上,百官皆至,所以就把早晨聚众议事的地方称为“朝廷”。把大臣见皇帝叫上朝、朝见。由朝廷这层意思,把君主统治的时期称为朝代。由朝见皇帝这层意思,“朝”字又有面对着的意思。此外“朝”也是朝鲜的简称。
人:最早的人字写成“大”,是个象形字,意为天地间“人”最尊贵,这只是生物意义上的“人”,社会意义上,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当成“人”的。贵族才是“人”,其他的人叫做“民”,如“平民”,“庶民”,“贱民”,“草民”等。在中国古籍中,人民一般泛指人,如《管子·七法》:“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本文中的“人”就是泛指所有的人。
全文理解为:孔子家马厩着火了,孔子退朝后,忙问:“伤到人了吗?”没有问马的情况。
在孔子的时代,是奴隶制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低,平民百姓连最起码的生存权都难以得到保障,更别说“人权”,“人文关怀”,“人道主义”,甚至财产比人的生命更重要,可是孔子得知马厩失火后的反应让人感到非常温暖,果然是“天纵之才”,“圣人”。
古代人殉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古人认为人是由伏羲和女娲创造的,伏羲姓“妊”,所以女人怀孕叫“妊”,或者“妊娠”。他们造人的时候没有一视同仁,有的比较认真细心,有的很潦草,粗心,所以每个人的命运不同,有的人天生就是贵族,有的人世代为奴。甚至有的人贱如草芥,犬马不如,他们甚至被当成主人的陪葬品……
朝鲜《李朝世宗实录》中记载了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明成祖朱棣死后逼殉宫女的悲惨情景:“帝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供享丰盛的饭菜)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李朝世宗实录》中还特别记载了有个朝鲜选献的韩氏宫人,临终时对守候在身边的乳母金黑连呼“娘,吾去!娘,吾去!”话声未落,便被太监踢开木床,一命呜呼。十年后金黑等朝鲜婢女回到朝鲜,朝鲜史官记下她们的亲眼所见,即是《实录》中的这段记载。这就是发生在明代永乐皇帝朱棣去世时,活人殉葬的场景。
人殉,指的是用活人为死去的氏族首领、家长、奴隶主或封建主殉葬。被殉葬者多是死者的近亲、近臣、近侍,以及战争中的俘虏等。在阶级分化出现的时代里,人殉成为一种广泛流行的古代丧葬仪式。人殉制度是阶级分化和原始宗教合并而成的产物。它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制时代,春秋末期和战国开始式微,汉代以后基本绝迹,明代又死灰复燃,康熙时期才被废除。
《墨子》中说过,天子死后,殉葬者多则达数百人,少也数十人,将军大夫级别的,殉葬者多则数十,少则几个。
国家产生以后,人殉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河南洛阳偃师的二里头文化的发掘,证明夏代就有人殉现象。不过,人殉最兴盛的时代当是商周时期。据考古发掘,商代贵族大墓中都有殉人。在安阳武官村殷墟工陵区内,已发掘的十几座大墓中被生殉、杀殉的多达五千余人。1976年,在河南安阳市西北郊发掘的一座中型墓中,墓的四周密集地排列着人祭坑,共1400余个,殉葬的多数是未成年的儿童,有的被砍头或锯手、足等,许多殉者还带有刑具。考古发掘发现西周殉人墓80余座,墓主多为贵族王侯,共有殉人200余人。从遗物分析殉者多是墓主内侍、宠妾、婢女、护卫、杂役等。
之所以盛行人祭和人殉,有许多原因:其一是当时生产力极其低下,奴隶主从奴隶劳动中所得的剩余产品很少,有时还不能养活奴隶自己,所以奴隶主对奴隶毫不爱惜;其二是当时人们对自然、对人自己的生理缺乏认识,有时梦见死去的人,就以为是鬼魂来托梦,人死了,肉体虽然消灭了,但有鬼、有灵魂。灵魂在阴间也要和在阳间一样,得到与他们活着时依据社会地位而有的相应的享受(那时候,杀殉也分等级),因此,以人祭天、神、鬼来祈福免祸。人死了以后,要用他生前用过的车、马、器皿和他喜爱的婢妾等去殉葬,让死去的人在阴间也有人伺候,甚至可以继续左拥右抱。
后来,由于铁器工具(铁的熔点较铜高,所以较晚被人类使用)的普及,农耕技术的改进,生产力逐渐发展,每一个劳动者所生产的除供其本人和家属起码的消费外,尚有较多的剩余,可以供奴隶主、封建主享用,于是作为劳动者的“人”的价值逐渐被重视,人本思想萌芽。同时经过实践和探索,人们对自然规律和天文现象以及人本身的生理和药物的认识也有所提高,于是,在一部分人的思想中,对神鬼的存在由逐渐怀疑发展到否定,因此从西周、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到西汉,人殉现象有所减少,也有些人用陶俑代替人殉。
汉代刘彭祖将死之时“令能为乐奴婢从死”。三国时东吴名将陈武战死合肥之战,孙权“命其爱妾殉葬。”。北魏叔孙俊死时28岁,其配偶当时也很年轻,魏明帝说,“夫生既共荣,能殉葬者可任意”。“可见殉葬已经披上了“自愿”的外衣。
但东汉、魏晋南北朝以后,主要是由于边疆少数民族进入中原,他们带来了本部原有的人殉传统,因此,中原的人殉之风又逐渐兴起。隋末的杜伏威造反,与隋兵战,“所获赀财,皆以赏军士,有战死者,以其妻妾殉葬。
到了明朝,不但皇帝死了要用活人殉葬,而且皇帝的儿孙们,即诸侯王死了,也要用活人殉葬。大臣死后人殉也比较风行。朱元璋首开明代殉葬恶例。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的次子秦王死后,以两名王妃殉葬,首开明代妃嫔、宫女殉葬之恶例,这种野蛮的制度又为朱元璋的后代子孙所效仿,重新成为一种制度,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制造了大量人间悲剧。
儒家是极力反对人殉的,《孟子》有云:“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意思是说第一个制作陶俑的人一定绝后了吧?用这么象人的东西来陪葬怎么可以呢?孔子连用陶俑陪葬都反对,他建议用草木,或者布等来做“俑”(也叫刍灵)。
孔子有个学生叫陈亢(一说是子贡学生),他的哥哥去世时,他的嫂子准备用活人陪葬,陈亢极力反对,并说:“你跟哥哥最亲密,如果要用人殉的话,你最适合”。后来他嫂子再也不敢提这事了。
人殉制度也常常用于打击异己的政治斗争中,如辽国的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死后,皇后述律平(回鹘人)她以主少国疑为由(其实图欲已经二十八岁),自行临朝称制代行皇权。开始不遗余力地铲除她认为可能会妨碍自己易储大计的“异己”。曾经跟随阿保机出生入死的文武重臣因拥护耶律倍,都被杀殉葬。汉臣萧思温当着满朝文武向述律平发问:“先帝亲近之人莫过于太后,太后为何不以身殉?我等臣子前去侍奉,哪能如先帝之意?”
正当众人等着看述律平哑口无言、承认过往之非的好戏之时,她挥动金刀,毫不迟疑地将自己的右手齐腕砍下,镇定自若地命人将这只手送到阿保机棺内代自己“从殉”。这位太后顷刻间自断手腕的狠辣劲头,却比她从前逼别人殉葬更具杀伤力,从此后所有的皇亲国戚、满朝文武都对述律平畏如虎蝎,对她的主张再不敢违抗,述律平也多了一个别称:断腕太后。
满清入关前,努尔哈赤死后,皇太极命多尔衮生母阿巴亥殉葬,就有他的政治目的。
直到孙中山提出了“天下为公”,“三民主义(民主,民生,民族)”之后,人民才感觉松了一口气,历史终于走上了文明进步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