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写作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虽说目前我并不是一个作家,但对写作的那种喜爱之情我是无论如何也掩藏不了的,但有一件事却使我觉得有些难以下笔,其实这件事算是我的凭空猜测,就是或许有人会说,写作便写去,在这里大谈特谈做什么。对此我只能说声抱歉,因为我就是想从写作这件事铺开来谈一些东西的。
前两天看了一档节目,是采访中国某位青年作家的,她最近出了新书,我还没有看过,但关于那本书的介绍我是看了的,我在这里不妨说一说。书是以日记的形式出版的,写的是她在国外一年的见闻和她所做的一些事情。当时我很诧异,因为我是头一次见到一本书以日记的形式出版,或许是我有些孤陋寡闻,但此形式给我的震撼确实不小。
我是比较厌烦写日记的,更不用提把自己的日记拿出来让大众过眼。免得到时候人们的眼是过了嘴却停不下来,说东说西,好好的书成了饭后的谈资,岂不是给自己添了麻烦。后来我意识到我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单单就写作这件事情来说,写作本身就是自我的一种袒露,若写作凭的不是内心的真情实感写出来的东西大概是味同嚼蜡一般,日记恰恰是最能够反应出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一种写作方式,这样思考一番也就觉得并无甚差错。就我自己来说,写作何尝不是一种内心的释放和精神的愉悦?若脱离了这两种类似自我痊愈式的写作方式,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能让我再次获得写作的动力了。
原先我以为自我袒露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就像王小波先生在《沉默的大多数》当中所言,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不过的人什么都不说。但后来我觉得,自我袒露却不是这么一个袒露法,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袒露自我时大可不必全盘托出,对信不过的人袒露自我也不是闭口不言。所以这种方式对于现代人来说就有些难,而这种难还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所以袒露自我就变成了写作之人的特权。我觉得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拥有袒露自我唯一的一种方式。正如英国作家珍妮特温特森所言“创作不能骗人,更不能骗自己”。袒露自我大概就是不骗人和不骗自己两种行为的结合,否则就不能说成是自我的袒露。而对于写作这件事情来说,骗别人难,骗自己更是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