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我不希望你成为刘峰式的好人。

在一个女孩子想拒绝一个男孩子的追求的时候,一般的开场都是:“你是个好人,但是........”每每这个时刻,被拒绝的男生对这张好人牌的降临会格外的嫌弃,耳边响起了一句老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然后扪心自问,自己是不是太好了?

小说发生的时代背景正是一个人人把雷锋视为人生偶像、争做雷锋式青年的时代,这些各地区的榜样青年们,到处被表扬、到处去巡讲领荣誉,充满了那个时代能赋予的最高礼遇,在这里面就有我们的男主角刘峰。

他是个贯穿《芳华》这本小说里的唯一男主角,毋庸置疑,他是个典型的好人,什么脏活累活他来,什么琐碎的需要帮忙的事,他出现,他成为一个可以被大家使用而使用的理所应得的人,这样的人本应受到尊重被需要,在道德的神坛上,永远被膜拜。

只可惜好人也是人,并不是神,也有着人所拥有的七情六欲,在那个情窦初开,美好的时代,爱是一件无需隐藏但断不能大张旗鼓的事儿,刘峰就是那个压抑自己爱的好人,因为在心爱姑娘面前没克制住自己的情感,对其发生了”触摸“事件,之后的一切就开始了变化与转折。

被触摸的姑娘叫林丁丁,她对于刘峰每次给予的小恩惠妥妥的收下,可心里盘算的是如何嫁入”豪门“来改写自己的命运,对于刘峰的爱,她只是享用但不给予回应,在触摸之后的第一时间,竟大呼”救命“,这样的女子,这样的人在现今这个时代,被叫做拜金女,我只希望坐在你的宝马车里哭,但不想坐在你自行车上笑。

关于这个林丁丁我真是没什么感觉,她的攀附也许并没有错,只错在刘峰对她的爱太过痴情,错在周围人对待刘峰这件事情上的反响,这世界有时候是存在能量守恒的,你的爱付出给了一个人,虽得不到她的回应,但总归会有一份爱,回归到你的身边,一个叫何小曼的女人把自己所有的爱回流到刘峰的身上这个女人我曾为其哭泣过的。

在《芳华》这本书里,我y印象中真正的女主角只要一位,就是小曼。就像严歌苓笔下的《扶桑》一样,从头到尾,你只觉得这个女人打动了你的神经,你为她的遭遇感到同情、你为她的做法感到理解、你为她的决定感到过瘾,我是爱着严歌苓笔下的何小曼的。

作者在书中写道:”我不止一次的写何小曼这个人物,但从来没写好过,这一次我不知道是不是能写好她,我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吧,我照例给她起了个新名字,叫她何小曼......"我对于严歌苓的作品了解的并不多,只读过这本和《扶桑》,但我能感受到这个人物自带的那种能量,有时候作者赋予小说里人物以生命,可越往后,人物就会有着自己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了。

何小曼算上一个,到小说的结尾,自己都给自己姓氏改了,小曼的出场是伴随着嫌弃的目光,只是大家不知道她所怪异行为的背后,只是一个孩子在极度缺乏关心的环境下、渴望得到那微不足道爱的一种表现,我好像看到小曼在冰凉的浴盆里抱着自己的身体瑟瑟发抖,看见她将一块肉迅速藏在半碗米饭下面,紧张的不敢抬头,所有人都离开后才敢偷偷摸摸的吃剩下的那片肉,看见她将馒头撕成小块,放在手绢里,想象着自己也有零食吃 ,我好像看见小曼拿着树枝搅拌着在黑色燃料里的那一团红色毛线,眼眼神空洞而没有色彩,也许那一刻她回忆起坐在爸爸肩膀上的风景。

严歌苓驾驭文字的能力真的很强,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被她带入主人公所生活的地方,你看见了小曼为了赢得那一点点泼洒出来的爱,费尽心机,让你不禁感叹,这世间真的有那样残忍的母亲吗,在很多年新闻中有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只因偷吃了一块肉,被亲生母亲用火炭烫嘴最后竟拿线缝上了嘴巴,最后惨死在家中,那个小小的生命没有像小曼一样幸运,她早早的死掉了,她短暂的一辈子未曾感受到半点母爱,死的时候连母亲的拥抱都没有。

小时候给孩子缺失的爱,总归是亏欠孩子的,这样成长下的小曼才那么想逃离,那么追求疼痛,在我工作的幼儿园中,听同事曾谈论过这样一个小孩子,他的爸爸是家里的独苗,奶奶想要孙子,逼着儿子娶了一位姑娘,爸爸不愿意,可最后还是有了他,按他爸爸的话来说,既然是自己的孩子,总归不得不接受吧。

可是孩子在三四岁的时候,总出现反常现象,会脱了衣服满屋子跑,想让别人从他身上踩过去,老师们说,那样会把你踩坏的,他竟然说:“踩死我了吧”,在他小小的生命里,就能感受到自己是多余的,是不被家人真正所爱的。

合上这本小说,结尾停留在刘峰的死亡上,我的内心竟像松了一口气一样,刘峰式的好人,我是不希望孩子们效仿的,你的身边是否也有像刘峰这样的好人,他们是你的同学或同事,他们很卑微,满足身边人的一切所需,这样的满足,制造出一种“假象的需要”,不懂得拒绝的善良不是真的善良。

护士扶孕妇回家,竟遭受奸杀,三名学生扶摔倒老太,反被索要10万,622杭州保姆纵火案,雇主家对她那么好,最后竟是这样悲惨的结局,三个孩子和爱人葬身于火海,陈世峰杀人案,江歌善良的收留感情中纠葛额刘鑫,却在发生争执的时候,被其拒之大门外,21刀插在身上。

好人总是会被道德所绑架,你只要有一件不好的事情,就会变成“坏人”,而假使你做了很多蠢事,但只要最后做了一件好事情,你变一下子洗清了之前所有的罪名,一下子变成了好人的代表,就像小说中郝淑雯那个二流子老公一样,头脑活又能抗打击,生意赔本也照样能想办法,迅速的满血复活,到后来成为富豪,之前的所有二流子行为,竟都变成了前期的准备工作。

刘峰式的好人,却经受不住打击,在从道德神坛被打击下来后,他的确是受伤害的,没想到那些他帮助过的人,天天喊需要他帮助的人,竟那么无情的对待他,他走不出来,走不出那些荣誉与掌声,他的信仰坍塌了。

不知道看文章的你,是否喜欢刘峰式的好人,但我始终觉得,不该成为刘峰式的好人,我推崇善良,但决不能让善良伤害了自己。要铭记,这世界险恶,而你要内心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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