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文学爱好者,曾经立志读尽天下书。是的,你没有猜错,这么狂放不羁的豪言壮志属于我不谙世事的少年。那时,杂七杂八的书确实没少读。年近而立,回首曾经,读过的书却像大雁飞过天空,什么也没给我留下。于是,我不禁思索,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可以让我过目不忘?
很可惜,过目不忘的本领据有关专家来说,是一种病。
所以,想想还是算了,凡事都有两面性。超凡的记忆必然要背负超凡的痛苦。不过,多年以来,心得还是有点的,愿于诸君共勉。
最想和大家分享的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其实,最早知道这位作家是源于他的另外一本书《百年孤独》,这本书开篇的四个字“多年以后······”让我特别有感觉。至今仍然不太懂这本书具体要告诉读着什么,但每当翻开书页书中无处不在的孤独,便会弥漫到我心上。在我看来,书中描述的场景有多魔幻,他的孤独就有多哀伤。偏偏我们每个人都无法躲开这份孤独。看过一种说法,将作家分成三类:第一类成为坏的作家,他们会在作品中暴露自己的愚昧;第二类是好的作家,他们的作品使你看见愚昧;第三类是伟大的作家,他们使你看见愚昧的同时认出自己的原型而涌出最深刻的悲悯。毫无疑问,加西亚·马尔克斯属于第三类伟大的作家,这是我从《霍乱时期的爱情》得出的结论。
如题目中所写,这本书囊括了人间爱情的千姿百态:貌合神离的爱情,道貌岸然的爱情,面目狰狞的爱情,无疾而终的爱情,几十年如一日的爱情·····今天我想写的是书中出现的第一种爱情——秘密的爱。
说到秘密之爱,大家肯定会认为是无法言说的禁忌恋情,不然为什么要“秘密”呢?八卦的心理已然在读者心中悄悄升起。但是,恰恰相反。首先一出场就去世的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和他的女友两个人是没有过往包袱的自由的成年人,并且处在这个封闭社会的偏见之外。但他们却像那些禁忌之爱一样选择了这样一种飘忽不定的方式,而且他们乐在其中。在他的女友看来,同这个始终也不曾完全属于她的男人分享这份秘密恋情,加之两人都不止一次的从中享受到那种瞬间爆发的喜悦,并不是一种难以接受的方式。而且她还认为这不失为一种爱情的典范。
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不是死于爱情,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死于自杀,死于对衰老的恐惧。他说:“我永远也不会变老”。然后在他六十岁时,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请用一枝玫瑰纪念我”他嘱咐女友。于是在他自杀的当天晚上,女友彻夜未眠,她将自己无所畏惧的裹在一袭黑衣之中,耳边别着玫瑰花,如同一尊河神的雕像。她没有参加葬礼,并且卖掉了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的房子,从此不再流一滴眼泪,不让自己的余生在慢火煮炖的记忆的蛆汤中煎熬,没有把自己活活埋葬在四面墙壁之间,成日为自己缝制寿衣,尽管这是当地人乐见寡妇做的事情。她选择了像以前一样,继续住在那座穷人等死的坟墓中,无怨无悔。因为在这里,她曾体验到幸福。
不知为何,我很感动,为这位没有名字的女友。她看起来是那样的勇敢、坚强、忠贞。她纪念着曾经的幸福,用一种倔强的方式。在她的世界里,她的爱情无所畏惧,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