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出去吃饭,了解到她的近况,胖了六斤,见了很久没见面的父母,一切都好。只是和之前的那位分了手。
聊到分手的时候,朋友顺手夹了一筷子菜,原因简单,在家里不敢发言的那位,把所有的大男子主义用到了朋友身上,甚至还添油加醋了几分幼稚,分手是那位所说,带了赌气的成分,朋友顺水推舟就彻底把手分了。说完,那筷子菜就进了朋友嘴里,胖了六斤的她果然发出了对今天菜品的啧啧称赞。
我看了一眼,只是暗暗觉得,可能分手于她来说还比不上把这些菜倒掉来得可惜。
也好奇,这一年来朋友不仅仅只是玩玩,怎么看得这么淡然。就问,怎么?不喜欢了?还是从来没喜欢过?
朋友看着那位发来得好友申请,眼里那丝不舍被我捕捉到,没有回答,我却了然于心。
还是惦记的吧。哪有人天生铁石心肠,孙悟空的金刚不坏之身尚且需要炼丹炉苦苦锤炼。凡人啊,死去活来的经历没有百八十次怎么能无欲无求。
外头的夜渐渐爬上了窗边,我们清理完最后的战场,就推门步入了堪堪来迟的夜色。初秋的傍晚还是冷的,我体热无谓,朋友拢了拢衣襟,慨叹,这才像秋天!
你知道吗,他从来不会把我的话和期待当一回事,每次的嘴上应付最后都没有实现,还希望我能保持不变,以他为主。我不喜欢,倒不是希望我们相处冷淡,只是想要我们都可以实实在在为对方做一点事……
抱怨消散在空气,沉默一阵后,我说,还喜欢的话就好好谈一谈吧,我们现在这个年纪已经来不及后悔了。
尽人事,听天命,向来是我的处事原则,不仅仅是为了不让自己后悔,也是在给自己最后一个机会。
可怕的是感情这种东西向来不由人,也不由金钱,不由时间,随之消耗殆尽的是喧哗之中逐渐消耗的那一点点耐心。
我喜欢你,路上遇到一只猫在树上下不来,就给你拍照发消息,告诉你自己在纠结要不要救它,树太高,我也不会爬。你也不必感到有压力,放心,总会离开的,因绑在你身上惦念的结,需要时间解开。
除非,你在当时可以帮我把这份惦记再绑紧一些。
不是,哦,我累了,先睡了。
而是,诶,等我过去,和你一起救猫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