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吃粗粮。婆婆每次来,都会给我们带很多我爱吃的粗粮。都是自己种的无公害。玉米啊,红薯啊,芋头啊……
我心里那个乐呀!
每天晚上,煮饭的时候,我就剥几个玉米,洗几个红薯,芋头,然后将它们排成一圈和米饭一起煮。
不多时,厨房里便飘来阵阵杂香。玉米的香甜味,红薯的香气,芋头的香味,交错在一起,飘进我的鼻腔,沁入我的心田。把我馋得口水直流。
我的晚饭便是这些了。
先来个芋头。芋头的外表虽然有点丑,皮又厚又粗,但它的味道却是诱人的。轻轻抿一口,满口淡淡的清香。很多人,会嫌太淡而沾着酱油吃。我不会,我爱的就是它的原滋原味。
再来根玉米。玉米的吃法五花八门,也特别考验一个人的耐心。
很多人吃玉米,着急地三两下便吃完了,但其实上面还有很多玉米粒呢。着实有点浪费了。而且看上去就像是被老鼠啃过似的。
我有个朋友,她是我认识的人中,吃玉米最有耐心的人了。她喜欢用手捏住一颗玉米粒,左右扭动,直到扭下玉米粒,再送往嘴里。然后,再扭第二颗。如此,一颗颗地吃着。所以,她每次吃玉米都能吃一小时以上。
我还认识一个人,吃玉米像吃胡萝卜,“嘎嘣嘎嘣”咬着吃,居然把整根玉米都吃了的。连渣都不剩。他的理由是啃起来太麻烦,而且不能浪费。这……也太不浪费了~我不禁佩服起他的喉咙来。换我压根儿咽不下去啊。
最后拿起红薯。它是最让我爱不释手,百吃不厌的。
自家种的比外面买的好吃不止一百倍。外面的不管怎么煮,还是干,硬。每次吃都要把我噎得捶胸顿足。
而自己种的,首先新鲜。新鲜了水份就多啊。每个都饱满圆润。皮也特别好剥。轻轻一撕便脱落了。露出水嫩晶亮的“肉身”。咬一口,糯糯的,甜甜的,清香四溢。含在嘴里不用嚼,只需轻轻一抿,便已软化味蕾里,顿时满足感涌遍全身。
家人特别不理解我吃得如此如痴如醉,每次都会数落我:不就是个地瓜嘛,至于嘛。婆婆还说,以前没有吃的,每天都吃这个。现在条件好了,都不要吃了,种来都是给鸡鸭吃的。
我一听,立刻央求婆婆,千万不要全给鸡鸭吃了,一定要给我留点。
全家又都笑话我,居然和鸡鸭抢食吃。
我不理会,我就爱吃,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