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张爱玲一针见血地道破了某种人性: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不是人心善变。

是人性本“贱”。

掏心掏肺一辈子,

不如新鲜感一阵子。

任劳任怨的,

最后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衣服上的饭黏子。

而那个没得到的,

永远是心头的朱砂痣,窗前的白月光。

为什么?

因为“得到”意味着折旧。

日复一日的付出,

变成了地板该拖、饭菜该做。

所有的好,都被折算成“理所应当”。

而“未得到”却永远在升值。

距离产生美,

遗憾酝酿着永恒的想象。

更因为,人往往不珍惜“确定”的爱。

握在手里的,便觉得安全了,不会跑了。

于是怠慢,于是忽视。

却对那阵“不确定”的风,

献上所有的殷勤与忐忑。

不是吗?

远香近臭,是人的通病。

拥有的,视而不见。

未得的,魂牵梦萦。

被爱的,从来不是付出最多的那个,

而是最难被得到的那个。

所以你看,

那些在婚姻里当牛做马、包揽一切的人,

往往输得最惨。

不是他们不够好。

恰恰是太好了,好到让对方觉得,

你永远不会离开。

而那个偶尔出现,

需要他亲自下厨去讨好的人,

却轻易拿走了所有的重视。

这不是爱。

这是人性里,

对“征服感”和“不确定性”的迷恋。

何必呢?

把一生的心血,

熬成别人碗里一粒冷掉的饭黏子。

你的善良,必须有点锋芒。

你的付出,必须看见回响。

永远不要用“自我牺牲”,去兑换爱。

那不是兑换,是乞讨。

到头来,

感动了自己,却惯坏了对方。

与其做那个被钉在墙上、干涸的蚊子血,

不如做自己心口,那枚滚烫的朱砂痣。

爱的最高境界,不是被谁珍藏为“明月光”。

而是你自身,就能活成一颗不灭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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