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一针见血地道破了某种人性: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不是人心善变。
是人性本“贱”。
掏心掏肺一辈子,
不如新鲜感一阵子。
任劳任怨的,
最后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衣服上的饭黏子。
而那个没得到的,
永远是心头的朱砂痣,窗前的白月光。
为什么?
因为“得到”意味着折旧。
日复一日的付出,
变成了地板该拖、饭菜该做。
所有的好,都被折算成“理所应当”。
而“未得到”却永远在升值。
距离产生美,
遗憾酝酿着永恒的想象。
更因为,人往往不珍惜“确定”的爱。
握在手里的,便觉得安全了,不会跑了。
于是怠慢,于是忽视。
却对那阵“不确定”的风,
献上所有的殷勤与忐忑。
不是吗?
远香近臭,是人的通病。
拥有的,视而不见。
未得的,魂牵梦萦。
被爱的,从来不是付出最多的那个,
而是最难被得到的那个。
所以你看,
那些在婚姻里当牛做马、包揽一切的人,
往往输得最惨。
不是他们不够好。
恰恰是太好了,好到让对方觉得,
你永远不会离开。
而那个偶尔出现,
需要他亲自下厨去讨好的人,
却轻易拿走了所有的重视。
这不是爱。
这是人性里,
对“征服感”和“不确定性”的迷恋。
何必呢?
把一生的心血,
熬成别人碗里一粒冷掉的饭黏子。
你的善良,必须有点锋芒。
你的付出,必须看见回响。
永远不要用“自我牺牲”,去兑换爱。
那不是兑换,是乞讨。
到头来,
感动了自己,却惯坏了对方。
与其做那个被钉在墙上、干涸的蚊子血,
不如做自己心口,那枚滚烫的朱砂痣。
爱的最高境界,不是被谁珍藏为“明月光”。
而是你自身,就能活成一颗不灭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