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年级的体育课,我曾干过一件令我终生难忘的事。
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我的一个好朋友罗肖宁心生诡计。她先蹑手蹑脚的来到,我们班上的一位“差生”——刘雅诺后面。然后罗霄肖宁抬起脚,一脚向刘雅诺的裤子上踹去,刘雅诺的裤子上就多了一个脚印。
刘雅诺反应过来就赶快跑,而罗肖宁穷追不舍。还拿着装满水的瓶子泼刘雅诺,刘雅诺就变成了一个“落汤鸡”。
在一旁的我看见觉得好玩,就也跑过去追刘雅诺。刘雅诺看见又有一个人来追自己,吓得跑得更快了。我和罗肖宁则加快了速度去追刘雅诺。
这时,刘雅诺被绊倒了,她的手流血了,裤子也被擦了一个洞。我和罗肖宁吓坏了,赶紧逃离了“作案现场”。不过尽管我和罗肖宁这样,还是有几个同学看到了,报告给了班主任。
班主任听了,把我和罗肖宁交进了办公室,又把我俩狠狠的批了一顿,打电话让家长来。
妈妈来了,她先带刘雅诺去医院清洗伤口,还花钱给刘雅诺买了一条新裤子,向刘雅诺的家长赔礼道歉,才领我回了家。
回到家,妈妈就钻进了被窝,哭了起来。我很伤心,是我的鲁莽把妈妈气哭的。
从这件事我懂得了,做什么事情要想到后果,不能冲动,冲动就会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