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
文|02:11
F.告诉我,她近期在学吉他,我想到被我搁在角落里的已有三年多没动过的吉他。
五年前买来它,即兴在店主那里报了个假期班,每天两个小时。因着一时的兴趣,开始的几天很是用功,虽然只是学着按和弦,但是课后回家也要练习好些时间,家人看到也蛮开心。课程上到一半,兴致突然大减。课程结束前的几天,不再去了,对于老师后来送的课更是没了兴趣。不过在家里也还玩玩的,简单的曲子可以慢慢弹下来。
开学忙了后,每天练习弹吉他的事情就借机停了,想起来的时候会有一搭没一搭地拨弄。慢慢的,越来越懒,不想去碰,接着就真不碰了。后来,也想找个时间再好好学学,希望能有一两首可以弹得出来的曲子,老师也曾电话说过去学的话,可是好像一直没有一个适合的时间。再后来,干脆把它搁在了角落,眼不见心也不烦。
当时对于吉他的兴趣,就因为自己的三分钟热度而化成了灰,想来真是可惜。同时,也好心疼当时的学费。
弹吉他的兴致虽然渐没,但直到现在,不论是看到背着吉他行走在街头的人,还是坐在一隅轻弹浅唱的人,我都觉的那是一个美好的画面,即使现在的我连简单的和弦也不会按。
差不多了就录歌发来啊。
我对F.说。
有些东西,喜欢过,还喜欢着,拥有过,也还拥有着,那不妨试着增进一下和它的感情。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