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卫灵公第十五】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15-29 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
【注 释】
弘:弘扬,扩大。
【学译】
孔子说:“人能够弘扬道,不是用道来弘扬人。 ”

对于“道”是什么?儒释道或者其它思想理论体系,有不同的定义和理解,所以,可以姑且把“道”统称为自己所信奉的信仰、真理、信念。

孔子这段话,对我们学习者更大的意义在于,我们如何对待自己心中的那个“道”,是自己去弘道?还是让道弘自己?

不管自己信奉的是哪一门的“道”,“道”是要靠人去光大去弘扬的,而不可以把“道”拿来光大自己弘扬自己。

在听到“道”之后,学习“道”之后,真诚地相信“道”之后,学习者要按照“道”的要求去行动和实践,然后,“道”才能弘扬,或者弘扬者才能让世人看到“道”的样子。正如基督教里说的:活出上帝的样子。

我们也碰到了这样的“道”人,听到或学了“道”,就感觉“道”已然附在自己身上了,以为自己就属于有道的人了;或者把“道”袍披在自己身上,宣称自己有道了,以“道”示人。这些行为属于应该就是孔子所说的“道弘人”。

当然,能以“道”作为标榜,也是善哉善哉,应该随喜赞叹。可是,如果只是想用“道”来标榜自己,期望博取尊重,没有发自内心的真诚弘道,而是指望“道弘人”,那据很容易露出马脚。毕竟,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有感】

今天一位同学在训练营群里发布的文章,是《论语》这一节的学习体会。学习了孔子的这段话之后,我有了以上感想。

以前读过孔子的这段话,但是,那时的感受和理解,跟今天的体会是不一样的。

如果今天没有群里同学的这篇文章,我自己什么时候再读这段话又是未可知。

恰恰就是今天碰上了,就有了以上所写的读后感。

有学习同伴一起交流,是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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