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出生在英国伦敦。培根崇尚新兴的科学实验思想,以“四假象说”深刻批判了封建神学和经院哲学。在本体论方面,虽然努力排斥亚里士多德的权威,但基本以他的思想为基础进行了分析,但并没有亚里士多德的深刻,结论甚至有些肤浅和片面。他承认上帝是第一推动者,但认为在上帝的最初一推之后,自然是自主地运行着。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物质是万物的本原。培根的这些说法显然是错误的,本原首先是一种形式实体,是亚里士多德论证出的纯形式的现实存在。对于形式的认识,他基本接受亚里士多德形式因理论,却又肤浅地得出了形式和物质不可分离的错误结论。作为规律的形式是一种可以独立存在的虚体,某物成为某物就是按照某种规律形成的。
培根的有价值的工作在认识论方面。认为认识起源于感觉,但承认感觉经验的局限性,强调必须得靠理性对实验资料进行加工,分析,形成概念,才能逐步揭示事物的内在形式。他强调经验和理性的结合,认为“经验和理性必须联姻”。怎样联姻呢?他的方法主要是经验归纳法。经验归纳法有三步,一是收集材料。二,利用所谓的“三表”法来整理材料,三是进行真正的归纳,通过三个小步骤:先排除,再得出结论,再纠正结论。①
他的经验归纳法属于对于科学方法的研究,而科学方法是认识具体可感事物的正确的方法。对于科学方法的研究,在培根的时代,是必须的,将为之后人类对于具体事物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发挥重大的作用。事实也如此,在对于具体可感事物的认识方面,英国是领先者。
可见,培根的重点在对具体的可感事物的认识上,而不是绝对的存在。对于绝对的存在的研究,主要在欧洲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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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培根:《新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