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住建部公布了45家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这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发布虚假广告、恶意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房源紧张气氛,采取违规预售、捂盘惜售等手段,煽动消费者购房,以达到其抬高房价、牟取私利的目的。
步着住建部的后尘,各地纷纷严厉打击捂盘惜售行为。北京、深圳、南宁等地纷纷查处并公布了一批当地违法捂盘惜售的地产公司。
事实上,捂盘惜售已经成了近些年开发商普遍采用的手法,如果真加以追究,没有哪一家开发商屁股是干净的。而各级政府查处并公布的这一些楼盘项目,只不过是一些捂盘太过明显的楼盘项目罢了。比如北京通州的京贸国际城,北京近5年有过买房行为的人多多少少都听过它。从2010年1月23日的A1号楼预售证发放起,到现在整整5年多了还在销售,销售价格也从最初的均价13800元/㎡,一路卖到55000元/㎡。
捂盘惜售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那么开发商都是通过什么手法来捂盘惜售?
手段一 通过在建拖延
开发商通过在建方式拖延时间,达到囤地惜售目的。不少房企拿地后,往往根据楼市行情或有可能的政策判断房价走势,再确定开盘时间。一旦楼市回暖就加紧开盘,如果赶上房价低迷盘整时期,就以种种理由囤地,由此带来住宅供需情况被人为扭曲,形成地价攀升、房价走高的循环。
手段二 晚领证分批拿
开发商尽可能的拖延拿预售许可证的时间,或是分次分批的拿证,这是开发商想拉长销售周期最直接的方法。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将一个项目中品质较差的房源先变现,同时还可以为楼盘争取更多的宣传和前期房价市场调查时间,但一般来说这种手段只能用在短期捂盘上。
手段三 分批开发变相操纵审批程序
开发商通过部分开发、先开工再改规划、操纵审批程序等方式实现囤地。个别企业故意虚报预售价格,一旦申报价明显高于市场成交均价,被房管部门暂停预售程序,就可宣称由于宏观调控、报价过高未拿到预售证,变相操纵审批程序拖延开发。
手段四 大幅提高开盘售价
开发商脱离市场均价,大幅提高开盘价,导致市场内无人应价,变相拉长销售周期,这是最典型的捂盘行为。对于想长期捂盘的开发商来说,这种手段效果很好。
手段五 后续房源转售为租
开发商将一些项目的后续房源转售为租,待租客撤离后,重新翻新外立面和内部装潢,再高价出售,有的甚至就带租约出售,瞄准长线投资。这种变相捂盘方式不但可以延长销售周期,而且还可以拿租金来偿还银行利息。
手段六 谎称进入尾盘期
有些楼盘,对外宣传已经全部卖出,但如果上网查询,则会发现还有房子根本没有售出。这种手段不算高明,但被开发商广泛利用。
手段七 地方政府放水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土地收入,对囤地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因监管不严造成延期开发。
手段八 官商勾结违法操作
部分地区的官员以权谋利搞腐败,让囤地惜售屡禁不止。一些官员参与囤地、圈地和违规变更规划,以权谋利,违法违规倒卖土地。
面对开发商手段繁多的捂盘行为,购房者又该如何应对呢?
从政策规定上说,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日内必须开盘,如果拿到预售证后却迟迟不开盘,这就是捂盘行为。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都会标明预售的楼盘的号码,买房人可以根据预售的楼号去售楼处实地了解,看看在允许预售的楼号里是否有不卖的单元或者楼层,如果有,就说明开发商在捂盘。另外,在实际销售中,开发商一般会选择性地推出一些户型,一般越是好的户型越是压着最后卖,越是不好的户型越是提前卖,买房人在购房时,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比较好的房源,看看这些房源是否都可以签约买卖,如果不可以,这也可以说明开发商在捂盘。
不过,上述措施只能用来辨别一些已经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是否存在捂盘行为,对于那些通过拖延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却没有效果。对于那些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购房者可以去该项目的工地看看该楼盘是否已经封顶,如果楼盘已经封顶,但是开发商还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没有销售,那么就可以说明开发商在拖延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时间,间接捂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