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与我》这名字是戴国祥想出来的,话说上周某一日,我给他打电话咨询设备的事儿,戴国祥喜滋滋的,我跟同学看电影儿呢。我说,行啊,看的啥,他说,看的《美女与你》。我就知道他是看了《美女与野兽》这片子了,恰好我也是刚看了这电影,所以觉得应该给这篇从小就读过的童话写点什么。
最开始的印象就剩下一张白描画,画的是一个舞会,一个野兽模样的生物穿着西装,看着文质彬彬,旁边站着一位衣袂飘飘的女子就是美女了,但书里的剧情早就不记得了,今年上映的这部电影,其剧情也是根据前几年的动画改编的,虽然书里的情节早就忘记了,但可以肯定的是,电影和原著肯定是不同的,至少在原著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没有那个美女爱读书的记录。
先说说读书这方面的事吧。女主角生活在一个风景如画唱起歌剧也不奇怪的小村子里(实际上他们也唱了不少),有一位修理匠父亲,这位多才多艺的父亲为女主角制造了一台利用水的势能进行洗衣活动的洗衣机,从而将女主角从繁重的日常劳动中解放了出来,给她争取了大量时间进行阅读——当然,这也就是村子里其他人看她不顺眼的原因,这么大了还不嫁人,一天到晚瞎晃,居然会拒绝一位英俊军官的强烈追求,简直是个奇怪的人。如你所知,女主角不为所动,还是到村办图书室去看书,结果村子里已经没有书可以给她看了,在村文化部主任的推荐下,她选择了以前看过的一本书,故地重游去了。
到后来,愚蠢分子破坏了她的洗衣机,她又为了救父亲落入了怪兽的手里,结果因祸得福,当她在怪兽身边念出诗句,怪兽带着饱腻的语气叹道,够了够了,又是莎士比亚。美女这才惊呆的瞪大了眼睛,什么,难道你看过更多的?
我相信接下来的一幕所有的爱书人都会激动,大门打开,四壁满满的皮质封面图书,美女激动地问道:“这些你都读过?”怪兽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回答:“哦,大概是吧,经典总归是读过的……”
这一刻的心犀相通奠定了美女与野兽的情感基础,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说,男女要培养感情,最好的手段莫过于借书,一借一还,就提供了两次见面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在书里暗通款曲。当然,钱先生是个读书人,说出这样的话理所应当,如果他生在现在,会用微信红包,相信会有点别的说法。这种通过书籍爱好而立刻确定对方的例子我们当然也有,例如我国古代才女李清照,跟她老公穷的叮当乱响,然而却不以为意,二人经常煮一壶茶,说一句典故,然后指着满架书说这个典故在某行某列某本书第几页,胜者可饮茶一杯,然而总归是游戏,二人相顾大笑,弄得茶都泼在书上(强迫症患者马上就要发作),这就是“赌书消得泼茶香”的由来。
然此间乐,不足为外人道也。
再说说美丑。
故事的开头,王子是个爱慕虚荣的人,好像也不够善良,若非如此,他也不会被钓鱼执法的女巫变成怪兽,而且解锁诅咒的条件却是恋爱成功。不知道为什么,童话里的神通人物对自由恋爱简直有一种偏执的爱,仿佛有了爱情便一切无往而不利,比如这里的条件为什么不换成经营一家公司至纳斯达克上市呢?为什么不是写出一部旷世名著呢?为什么不是办好一个学校,而只是要求恋爱成功呢?借乎此,我便窥知在作者心中恋爱的秘密了。
假使我没说错的话,恋爱的一大秘诀就是忽略外貌,我们可以推敲一下女巫的心理活动:好么,你小子高富帅是吧,你小子就爱搞通宵party是吧,你小子仗着自己长得美是吧?老娘让你美不成,于是,王子高贵的出身被人遗忘,王子通宵party的伙伴变成了道具,王子本人也变成了一头怪兽(但除了增长几斤蛮力之外似乎战斗力并未提高,在野外居然被几只新手村的狼打成重伤,还要靠骑马才能回到主城),而且,还要在这种高难度条件下泡到真爱,其成功的概率,不用到村头土地庙求签,就能立刻知道。
但可别忘了,假如在一个办公室,明明是长相甜美的女性会得到更多照顾,而相貌平平的就反响一般,这样的事情,难道不是很常见的吗?我们明明就是先靠第一印象去判断一个人,而且第一印象重要到需要后续很多次见面才能慢慢改善,而且效果大多并不好,这就是我们,这就是本能啊,如果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就能知晓,女巫到底要王子做点什么了。
女巫其实就是要王子超越人类的本能,打破他人心理藩篱,用自身其他方面的优势来弥补样貌的不足,从而获得真爱,这种强行提高人生难度的情节又暗合了一种心理,即是:真爱的获得是需要不断锤炼的,因为,美貌必不长久,而灵魂的契合才是永恒真爱的最佳体现方式。幸好后来村花和王子通过书籍确认了对方,这件事也成为了“人丑就该多读书”的最好注解。
然而,故事真的是这样简单吗?要知道,丑小鸭之所以会变成白天鹅,只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天鹅,而野兽之所以获得了村花的爱,难道不跟他早期身为王子受过高等教育出入上流社会有绝大关系吗?而这一点,那位英俊的军官又何以竞争呢?
所以,身为野兽的王子在变回人形之前,简直可以搂着村花大声对军官说一句:“嘿嘿!你已经出全力了,我还没出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