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将进酒》,原来要这样读!

他是一颗永恒的流星,看起来始终青春洋溢、光辉耀眼,当他划过天际的时候,那外放的霸气毫不收敛,不知灼伤了多少人的眼睛。但是,流星是在高速擦撞中燃烧出光芒的,星体在寒冷黑暗的宇宙里流浪、放逐,实际上孤独又寂寞!这才是李白之所以那么爱喝酒的原因。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李白和他的《将进酒》这首诗。

———内容摘自《欧丽娟品读古诗词》———

李白为何爱喝酒

李白是一个怎样的人呢?杜甫比李白小十一岁,堪称是最了解李白的知己,两个人曾经有过巨星之间的交会,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那一段相处的岁月在杜甫的心里留下永生难忘的记忆,他的笔下描绘出的是李白最传神的肖像画。例如杜甫《饮中八仙歌》之六云: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李白只要喝下一斗酒,就可以随手写出百篇的诗歌,然后在长安各处喧闹的酒家呼呼大睡。他这时已经深受玄宗的欣赏,被召入宫中担任翰林供奉,可是当天子派人来找他的时候,李白却不愿上船入宫,说帝王是人间最有权力的人,可他自己是酒国中的神仙,神仙当然比人要高一等,所以不用听令行事。连皇帝都不看在眼里,这种气魄何等的豪迈狂放!杜甫就在这首饮酒诗里刻画他睥睨一世、粪土王侯的形象,让人读了以后感到无比地痛快。

而神仙有怎样的形象美感呢?“飘逸”“潇洒”这几个西方文化所没有的词汇和概念,简直就是专为李白所打造的,用在李白的诗文和为人上,最是合身相称。

他的飘逸狂放,不只是表现在诗歌里,像是《蜀道难》《远别离》《长相思》等等,简直是飘忽变幻、不可捉摸,那更是出自那原本就是豪迈不羁的人格特质。在唐朝诗人里面,李白最喜欢自比为大鹏鸟,一飞冲天、遨游天际,可以说是非常恰当的自我形象。

大鹏鸟的意象出自《庄子》的第一篇《逍遥游》,庄子说: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这样的大生命,在海里是巨大到几千里的鲲鱼,变形为天空中的鸟,则同样是庞大到几千里的大鹏,它们所展示的宏大、雄伟而有力量,就是李白被其深深吸引的地方。李白太不耐烦于世间的平庸与琐碎了,所以眼睛里只看到高空上云层里的大鹏鸟,在《全唐诗》中,“大鹏”这个词汇李白一个人就用了三次,是用得最多次的一个诗人。难怪他的朋友任华《寄李白》中就用大鹏鸟来赞美他,说:

我闻当今有李白……登天台,望渤海,云垂大鹏飞,山厌巨鳌背。

李白更是以大鹏自喻,例如《上李邕》说道: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再如《临路歌》:

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

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

可见,李白是多么自豪,他认为即使自己飞不动了,力气不够了,撑不住天空的高度而摔落下来,仍然可以震荡整个大海,掀腾起万丈海啸!而这样的大生命,通常很难受到社会的束缚,只要稍微一鼓作气,就冲出了人群的藩篱,他不想回头,更不愿意降落。这是李白的绝美的姿态,却也是他人生悲剧的根源,在他翱翔天际的飘逸洒脱里,隐藏的是廓落无成的悲哀。

首先,他确实是最寂寞的,因为他太聪明、太敏感、太强大,于是面对这个世界时就更加显得格格不入了。想想看,大鹏鸟一飞冲天就是十万里的高度,“其翼若垂天之云”,翅膀一张开就遮蔽了半个天空,能和他比翼双飞的人寥寥无几,当他降落的时候更是掀起海啸,又哪里有他的容身之处?社会所需要的根本不是大鹏鸟,而是一颗颗的螺丝钉,那一心只想当大鹏鸟的李白就注定要非常孤独了。

前面我们讲过,李白受到南朝刘宋诗人鲍照的影响,而写出类似的诗句,但都更加彻底。例如鲍照《拟行路难十八首》之六的第一联“拔剑击柱长叹息”,到了李白的笔下,却是“拔剑四顾心茫然”(《行路难三首》之一),武功最强的人却等于是武功全废,这种苍凉真不是一般人能体会的。而鲍照这首诗最后

两旬所说的:“自古圣贤尽贫贱,何况我辈孤且直!”到了李白这里又把“贫贱”给改为“寂寞”,在《将进酒》中放怀高歌道:“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可见这种大鹏鸟的寂寞,就是李白之所以不得不开怀畅饮的第一个原因。

至于李白纵酒的第二个原因,就是他太热爱生命了,总是那么尽情享受清风朗月、青山白云的美好,所以完全无法忍受死亡的黑暗和虚无。但是,死亡永远在前方等待着,那是没有人能够回避、逃脱的终点,这个大自然的铁律,李白又怎么会不知道?所以他在《古风五十九首》之三中感慨说:

秦皇扫六合,虎视何雄哉。飞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徐市载秦女,楼船几时回。但见三泉下,金棺葬寒灰。

秦始皇横扫天下,那虎视眈眈的姿态是多么的雄伟,挥出剑来就可以斩断天上的浮云,这种巨大的力量让所有的诸侯都向西方的秦朝归顺,因此完成了统一的霸业。但是,这样高唱入云的气魄终究只是过眼云烟、昙花一现。即使秦始皇的丰功伟业再加上求仙的努力。派出徐市,也就是徐福领着秦国的童男童女航向东海,寻找长生不死的灵药,但那一批浩浩荡荡的楼船始终没有回来,像海市蜃楼般消失在茫茫大海中。而秦始皇也像所有的人一样躲不开自然规律,最后只见到九泉之下埋葬着冰冷的尸骨,在用黄金打造的棺木里面化为灰烬!

这不就是《红楼梦》里《好了歌》所说的:“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秦皇、汉武叱咤风云,最后也不过是领到一个豪华版的土馒头,可见死亡的黑洞吞噬一切,又哪里会有例外或优待?于是,只要一意识到这个可怕的黑洞,李白就特别感觉到时间流逝的悲哀。这就是《将进酒》这首杰作诞生的背景。

《将进酒》:永恒的哀愁

先从诗题来说吧,《将进酒》属于乐府古题,是劝请喝酒的意思,即“劝酒歌”。一提到这个诗题,我们立刻就会想到李白,其实这个诗题早在汉朝就已经出现,属于《鼓吹曲辞·铙歌》。《乐府诗集》中记载了《将进酒》的古词云:“将进酒,乘大白。”其主旨不外乎是以饮酒放歌为言。而把这个诗题写得最淋漓尽致、最深入人心的,确实就是李白,他的《将进酒》放怀高歌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酤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李白两度高呼“君不见”,他说:您没有看到吗?看到那“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以及“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黄河从西边的高山上发源,好比从天而降,一路往东奔腾到海的尽头,不再倒流;这种白驹过隙般的速度,讲的就是对时间流逝的感慨,而这种感慨早在《论语・子罕》中就记载道: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孔子正在河川的桥上,看着水流不断流逝,有感而发,时间的消逝就像这样,日日夜夜没有一刻停止,言外之意是,有谁能中断时间之流呢?每一个生命都身不由己一一被带到死亡的终点。但李白总是更大手笔得多,他把孔子的“不舍昼夜”扩大为黄河从西向东的千里奔流,跨度、速度、力度都横扫干军,更加令人惊心动魄。难怪一个人的生命也等于一闪而逝。高堂父母在明亮的镜子前悲伤自己头上的白发,早上还乌黑亮丽的青丝,到了晚上却变成一片白雪苍苍,原来从年轻到衰老的一生,就像从清晨到傍晚的一天,只是一弹指之间而已,那离死亡还会远吗?

连大智慧的孔子都不禁因此而感慨触动,所以仓皇恐惧的李白就忍不住要及时行乐了。他主张“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当一个人遇到“得意”也就是称心适意的时候。就必须尽情欢乐,不要让黄金酒杯空空如也地对着月亮,没有美酒映射出月光,那该多么浪费难得的称心如意。当然美酒是很昂贵的,但是你何必吝惜、舍不得花费?“天生我材必有用,干金散尽还复来”,你一定可以好好发挥天赋的才能,在千金散尽以后还会重获千金的资财!

有了这个自信,那就放心大胆地“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吧。这两旬写的都是大吃大喝,然而非常特别的是,李白对于这样的大吃大喝其实充满了痛苦。你看“烹羊宰牛”是“且为乐”,姑且寻欢作乐,这“姑且”的且字已经透露出勉强的意味。至于“会须一饮三百杯”就更苦涩难堪了,会须的“会”,是应当的意思;“须”是必须,李白说酒一喝就应该要三百杯,不可以浅尝辄止。这句话大有深意,我们得仔细推敲才能明白弦外之音。

表面上李白爱喝酒,所以要尽情把酒言欢,而李白的豪迈又常常超出常规,因此喝酒的时候非同一般,他是要用“三百杯”为单位的。你可知道,整部《全唐诗》里,一共出现了四次的“三百杯”,居然全都是李白所写的!除了《将进酒》的“会须一饮三百杯”,此外还有《襄阳歌》说:

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

又《豳歌行上新平长史兄粲》道:

中宵出饮三百杯,明朝归揖二千石。

再有《月下独酌四首》之四也说:

穷愁千万端,美酒三百杯。

这当然是李白性格上的一大特色,岂止喝酒这样夸大,你注意一下,李白说他和朋友分别的时候,那哀愁让他“白发三干丈”(《秋浦歌十七首》之十五);当李白一想到娥皇、女英和舜生离死别的时候.也觉得只有“海水直下万里深”(《远别离》)才能比拟那分痛彻心扉的悲伤。这么一来,连白发都可以三千丈,海水也可以万里深,那痛痛快快地喝起酒来,当然也就可以三百杯了。这一份远远超过常理的豪迈不羁,还真是李白的独家标记。

只不过,在这份豪迈不羁的狂放里,其实隐藏着李白难以言喻的痛苦,而且他的豪迈狂放到什么程度,他的痛苦摧折也就到什么程度,这份无法丈量的痛苦就从“且”和“会须”这两个用词中暗透了出来。让我们仔细想一想,李白说的是“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原来,“烹羊宰牛”的享乐是姑且为之的。他根本没有想要这般纵乐;而“一饮三百杯”更是勉强得来的,“会须”这个词就说明李白是在理性上认为必须得这么喝才可以,那就表示他心里根本没有想要狂饮纵酒。那为什么要强迫自己这样做呢?就是因为不这么及时行乐的话,便会辜负短暂无常的时光,也承受不了那千斤万担的重量!

对一般人来说,一天又一天、一年过一年,差别不大;可对诗人来说,每一分每一秒的消逝都显示出死亡的力量,可任何人都无能为力,百般努力都无法挣回一分一秒,这种极端无助的挫败感、无力感,也只有借由饮酒来暂时解决这个问题了。

难怪,早在汉代《古诗十九首》之十三《驱车上东门》这一篇古诗里,那无名的作者早就说“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同”,所以“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而李白只不过是把美酒饮到了三百杯的地步,让人瞠目结舌!其实,后来到了五代,李煜《乌夜啼》中也说:“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李后主甚至认为只有到酒国的路是唯一可以走的,其他的路都太坎坷,行不通。

所以,只要我们仔细品味,就可以发现,古诗中所写的及时行乐,骨子里都浸透了浓浓的悲哀,美酒华服就像是快要溺死的人不得不抓住的一根稻草,仿佛不抓住这一根细小的、脆弱的稻草,人就要被沉重的痛苦给淹没了。

后来的唐诗里对这一点发挥得更痛快了,李白就是其中的代表,《将进酒》接下来就大声呼朋引伴,继续劝告亲朋好友,召唤大家一起来痛快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岑夫子是指岑勋,他是一位隐士,又称为岑征君;丹丘生就是元丹丘,这两个人均为李白的挚交。李白叫他们不要停下手中的酒杯,自己也引吭高歌,请两位朋友认真地倾听,因为那歌词里灌注了李白的心声,染上了浓浓的凄怆与悲凉。李白说,他一点也不珍惜钟鼓馔玉,也就是富贵人家宴会时用以演奏音乐的钟鼓,以及像珠玉一样精美的食物,甚至其实连那些美酒也不重要,更重要的是痛饮美酒以后,才能醉倒不省人事,还希望从此不要再醒过来!可见李白那三百杯的恐怖酒量就是这样来的。

讲到了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李白借酒浇愁的“愁”,又增加了一个新的内涵,一开始是以黄河奔流所代表的时间流逝的哀愁,而这里又说“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自古以来圣贤都很寂寞,只有饮酒的人留下了声名,可见难耐的“寂寞”更增加了痛苦,也就促进了喝酒的动力。但是,果真“古来圣贤皆寂寞”吗?这当然不是真的,那只是一种悲愤至极的情况下所说的反话,好比杜甫《醉时歌(赠广文馆博士郑虔)》中也曾经说:

诸公衮衮登台省,广文先生官独冷。

甲第纷纷厌粱肉,广文先生饭不足。

先生有道出羲皇,先生有才过屈宋。

德尊一代常坎坷,名垂万古知何用。

儒术于我何有哉?孔丘盗跖俱尘埃!

不须闻此意惨怆,生前相遇且衔杯。

杜甫对于郑虔这位朋友推崇备至,说他拥有比羲皇之道、屈宋之才还有过之的品德和才能,但却一生坎坷,即使留下了万古的名声又有什么用?我们用整个生命去实践的理想,为什么许给我们的却是地狱,而不是天堂?甚至圣人孔子和杀人抢劫的盗跖都同样变成了尘埃,那又何必辛苦做圣人呢?于是杜甫愤愤不平,甚至想把他所信仰的儒术给抛弃了。这首诗简直是惊世骇俗,杜甫完全颠覆自己的信念,竟然做起自己的叛徒来了!

这当然只是一种悲愤至极的反话,就是因为爱之深,所以恨之切,一时的情绪激动过了就消失了,恢复平静以后的杜甫依然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儒家信徒,同样还是在致力于“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理想。李白也是如此,他在好几首诗里,都认为自己是孔子的传人。只是李白的性格本来就带有一种不顾一切的狂放,写《将进酒》的时候更还在激动的情绪里,于是李白接着说:

陈王昔时宴平乐,主人何为言少钱,斗酒十千恣欢谑。径须酤取对君酌。

陈王就是陈思王曹植,他曾经在洛阳西门外的平乐观宴客,一掷干金在所不惜,一斗就价值万钱的酒被拿来恣意畅饮,纵情欢乐笑谑,做主人的陈思王面不改色,又哪里会说钱不够用!所以“径须沽取对君酌”,干脆直接把酒买来,对着您一饮而尽,痛快淋漓,才不辜负人生。

倘若万一钱真的不够了,大家就得停下酒杯了吗?那该多么扫兴,李白当然不肯屈服,他最后说: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家里还有珍贵的五花马、千金裘,就叫僮仆拿出去变卖换回美酒吧,这样才足以和你一起解消那万古的哀愁。所谓的五花马,有一说是五色花纹的马,一说是马鬃剪成五瓣的马。这里应该是后面的那一种,因为在唐太宗的陵墓里,石壁上的大型浮雕中,那几匹太宗生前心爱的骏马,就是马鬃剪成五瓣的造型,也只有这种等级的名马才会如此珍贵,可以和干金裘相提并论。千金裘是先秦孟尝君的宝物,《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孟尝君有一狐白裘,直干金,天下无双。”那是用狐狸腋下最柔软细密的部分连缀做成的,所以通体雪白,特别保暖,难怪价值干金。

可是对李白而言,这些价值连城的宝物都比不上美酒,因为只有美酒才能消除那压在心底、让人喘不过气的“万古愁”。“万古愁”就是人必有一死的永恒的哀愁,酒变成了恐惧死亡的诗人最好的忘忧水。这也呼应了《月下独酌四首》之四所说的:“穷愁千万端,美酒三百杯。”

诗篇到了最后一句,那骨子里若隐若现的痛苦悲怆终于激昂地破纸而出,变成了慷慨的悲歌,李白说“与尔同销万古愁”,我就和你一同销泯这万古的哀愁吧。原来,李白确实是勉强自己去及时行乐的,但及时行乐既然是勉强去做的,又怎么会真的快乐呢?这种快乐其实充满了苦涩。在“万古愁”的锥心蚀骨之下,干金散尽、斗酒十千都毫不足惜,五花马、千金裘也黯然失色,也因此李白需要“一饮三百杯”,拼命灌醉自己,而“但愿长醉不复醒”。因此很显然地,喝酒只是暂时避开这样沉重的“万古愁”,而且就像《宣州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诗中所说的:“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在那“斗酒十干恣欢谑”的笑浪里,李白的高歌便同时夹杂着无声的哭泣,令人万分不忍。

尤其是,这最后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的“尔”,就是“你”的意思,在第二人称的相关词语里,这是比较随便的用法,是平辈之间或上对下的口吻。你有没有注意到,李白一开始是说“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君”是一种表示尊重的敬称,相当于今天的“您”,后来的诗句也都是这么用的,包括:“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以及“将进酒,君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只有到了最后一句,“君”才忽然变成了“尔”。这一个人称代词上很细微的变化,就非常耐人寻味地传达了李白心情的波动。

从一开始,李白就是以岑夫子、丹丘生作为对象.滔滔不绝地倾诉着他的哀愁,也是对这两个人“将进酒”,请他们多喝几杯,一边听李白的歌吟,所以他用“君”这个第二人称来写诗。但奇妙的是,一开始这首诗并没有点出具体的对象,“君不见”这个词突如其来,就像是对读者的提问似的,因此每个读者一开始念这首诗,就像李白正在当面与自己说话一样,所以特别有一种亲切感、接近感,也就更容易被卷入李白动荡的心情里;何况让李白如此动荡的哀愁,来自人人都要面对的死亡,读者更一下子便掉入李白的狂悲大痛里,产生了感同身受的共鸣。这是李白这首诗会如此感人的原因之一。

微妙的是,这整首诗用的都是“君”这个敬称,而写着写着,到了最后一句却发生了改变,李白悄悄地改用“尔”这个称谓了。这是什么原因呢?我认为,是李白自己被那“万古愁”的惊涛骇浪给淹没了,他淋漓尽致地哀痛这人类的不幸,却又无能为力,于是用烈酒拼命燃烧,就像快要溺死的人紧紧抓住的一根稻草。李白这时已经只求暂时可以不要灭顶,甚至“但愿长醉不复醒”,既然到了这种不顾一切的程度,连五花马、干金裘都在所不惜,又哪里还会在乎保持礼貌的敬称呢?

所以说,从前面的“君”到最后一句的“尔”,不是李白忘记了礼貌,而是超越了礼貌,在死亡、寂寞这一类永恒的哀愁之前,没有什么是重要的、是值得在乎的,包括用语的礼貌在内。于是,我们就和李白平等了,被他拉过去卷入到“万古愁”里,一起陷落,成为命运共同体。

而让李白这么强大的灵魂都无法承担的“万古愁”,那就是“朝如青丝暮成雪”的时不我待,和“古来圣贤皆寂寞”的孤独,正如《宣州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一开始所说的: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所谓的“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不就是《将进酒》起首所说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都是对时间快速流逝的惊恐,而“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也对应于《将进酒》中“古来圣贤皆寂寞”,在短暂活着的当下,又充满了孤独寂寞、是非纷扰的不如意,可见这两种痛苦就是李白的“万古愁”所在。如果我们只看到“人生得意须尽欢”的痛快和“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信,却没有体会到更深沉的“万古愁”,那就未免把李白看得太小、太低了。

而李白,就这样终身忍受着别人所不能理解,也不曾背负的“万古愁”,完成了表面壮丽、实则悲壮的一生。我曾经比喻李白是划过盛唐天空的一颗流星,这个比喻不只是一种赞美,也是一种疼惜。你知道流星是怎么产生的吗?你知道在耀眼的光芒之下,发光的星体其实一直都在承受被火焚身的痛苦吗?

另一位伟大的诗人杜甫,就深深了解这一点,杜甫《不见》(近无李白消息)诗中说:“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原来,作为“敏捷诗千首”的旷世奇才李白,他的人生其实只有“飘零酒一杯”啊,能够慰藉他的飘零寂寞的,就只有那一杯手里的酒了,当一杯不够的时候,便是三百杯的痛饮狂歌了。流星在燃烧,灵魂在沸腾,李白就这样流浪在人间,看起来是及时行乐,其实是“拔剑四顾心茫然”,只能燃烧自己的生命去创造出一点光热来慰藉自己。

法国大文豪罗曼・罗兰(Romain Rolland)有一段话说得很好:“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面目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我认为,这一段话是对“及时行乐”这个说法最积极的诠释,也是对李白的最佳赞美。

李白的伟大不在于一味狂放,他的高雅,让豪放变成了飘逸,而不是粗鲁。如果不了解这一点,以为李白就是一个任性夸张的人,那就太看轻、也太看浅李白了。至于他之所以要这样热衷喝酒,就是因为面临了极大的痛苦。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死亡的恐惧,以及在人世间的寂寞,李白的《将进酒》便结合了这两种,而最大的主旨就是寂寞。对于这样的“万古愁”,李白可是比谁都还要体会得更深。

———内容摘自《欧丽娟品读古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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