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办婚礼的前一夜,丈夫无意发现妻子竟然约炮,他们之前已经领过证了,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索赔10万,法院会怎么判呢?女子罗某和男子李某是经过相亲认识的,两人郎才女貌,都有稳定工作,两家经济条件差不多,可以说是门当户对。两人认识两三个月,就在父母催促下就扯了结婚证,双方父母忙着挑选黄道吉日为两人办婚礼,可随着举行婚礼的时间越来越近,李某却发现罗某对自己越来越冷淡,行踪也有些异常。李某怀疑罗某有什么事瞒着他,于是悄悄跟踪,没想到竟发现罗某在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李某发现罗某和一陌生男子手牵着手,举止亲密,一起走入某个酒店。
李某跟在两人的后面,看见两人进入到某个房间,没打开酒店的房门,就从屋外听到罗某的声音,李某愤怒地敲打着房门,屋内的声音停了下来,随后罗某衣衫不整地打开了房门,两个人顿时四目相对。李某不打算再和罗某过日子了,于是喊来了人做见证,要求她签一份《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约定因为罗某出轨,两人离婚后罗某必须给他10万块补偿,罗某无奈签了字。但事后罗某一直拖着没有给这10万元,李某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索赔10万?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准予他们离婚,酌情判罗某赔偿李某损害赔偿金5万元。
在民法典生效之前,只有四种情况是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第一种是重婚,第二种他同居,第三种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第四种家暴。除了这四种情况,就算你发现他出轨约炮也是不能请求对方赔偿的。民法典生效后有一个兜底条款,就是有其他过错情节,我们认为是出轨还是属于其他过错的,所以法院支持这个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