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开皇年间,光州某大户人家来了位客人串门,一番盛情款待之后,主人留客在家歇息。然而,主人不知道自己的这番好意其实乃是引狼入室,而且引的还是一条色狼。当夜,这名客人偷偷潜入主人的小妾房中与其私通,把主人给绿了。担心主人事后发觉,客人在第二天一早就借口离开了主人家,然而事情并没了结。
不久后,那名给主人戴绿帽的小妾偷走府中大批珍宝夤夜遁逃,隔天其尸体被人发现死于乱草丛中。彼时主人已知小妾跟客人有染,于是断定小妾是受客人蛊惑才偷走珍宝,最后又被打算独吞财宝的客人杀害。报官后,客人爽快地承认了自己私通小妾,但对杀人一事却抵死不认,不过官府认为这只不过是狡辩之词而已,因此依旧以通奸罪和杀人者二罪并罚,判处其死刑。
时任光州刺史的韦鼎接到县衙呈交上来的案卷之后不屑地笑出了声,他瞟了一眼案卷,缓缓说道:“此人只是通奸,而非杀人真凶。犯此案者,乃是某某寺庙的僧人,他欺骗这名小妾盗得财宝之后,便命人将她杀死,现在那些财宝还藏在寺庙里的某某地方。”
众人见刺史不仅轻描淡写之间就断定客人无辜,而且还能把真凶和赃物藏匿地点都说出来,顿时感到惊讶不已,同时也都怀疑刺史大人是不是在吹牛。然而等他们按照韦鼎的话调查之后,竟发现事情的真相与刺史大人说的分毫不差。这下所有人心中对韦鼎除了生出一股崇敬之情外,更多的是深深的敬畏,因为他们生怕自己的坏事都会被刺史大人知道。在这种敬畏之心的作用下,全州上下犯罪之事骤减,不久后更是到了路不拾遗的程度。
韦鼎之所以能够洞悉一切,全是因为他在全州上下广布耳目。这些人在平时与常人无异,他们或为贩夫、或为走卒、或为富贾、或为奴仆,不论大户之家抑或是市井小民,身边都遍布韦鼎的眼线,这些人充当着“隋朝版锦衣卫”的责任,为韦鼎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情报。此案的详情该是寺庙中的某人传递出来的,于是才有了韦鼎三言两语就断明真相的“神迹”。(出自《折狱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