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18-12-05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1、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
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
2、创新科技金融服务
为中小科技企业包括轻资产、未盈利企业开拓融资渠道。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创业创新团队可约定按投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回购政府投资基金所持股权。鼓励开发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产品,降低创新主体的侵权损失。
3、完善科研管理
推动国有科研仪器设备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实现开放共享。建立创新决策容错机制。
- 草案着眼
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借鉴国际做法,大幅提高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赔偿和罚款额,显著增加侵权成本,震慑违法行为;
明确了侵权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举证责任,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阻止侵权行为须承担连带责任。
明确了发明人或设计人合理分享职务发明创造收益的激励机制,并完善了专利授权制度。
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