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阅读1小时,总计2333小时,第2264日
阅读《中国货币史》
宋代是士大夫文化特别发达的朝代,特别是北宋,产生了一次文化高潮,然而在货币理论方面是令人失望的,反而不如南宋。这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首先,士大夫耻言利,儒者自以为不应知钱谷,以为关于耕织的事应当去问奴婢。其次,正当产生文化高潮的熙丰年间,士大夫的待遇最好,他们手里有的是钱,铁钱也好,交子也好,对于他们的豪奢生活,丝毫没有影响,所以在他们看来,是没有货币问题的。
这种话唐代的陆贽、白居易等人就已经说过。免役钱的当否姑不论,但这是租税货币化的自然趋势。司马光、苏轼等人所反对的正是这种趋势。他们并不真是站在农民的立场说话,而是在替地主说话。
他认为货币流通次数越多,则作用越大。欧洲的经济思想史,以为关于货币流通速度的理论,是 17 世纪英国的洛克( John Locke )的重要贡献;洛克说:一个钱流通一百次,就等于发挥了一百个钱的作用。这见解基本上在六百年前就被沈括道破了。唐人已有这样的看法,但没有沈括讲得那样清楚。
辛弃疾在这段话中,表明了两种见解:第一,他认为铜钱和纸币一样,都是本身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第二,他说纸币跌价是发行太多,这是承认纸币数量对于币值的影响。因此他对纸币倒是采取一种现实的态度;也可以说,是一种中间的态度。不像有些名目论者,借口铜钱和纸币同样饥不可食、寒不可衣,而尽量发行。他一方面把纸币和铜钱看成一样,另一方面却承认纸币的价值靠铜钱来维持,这在理论上陷于一种矛盾。
首先他对于恶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有很明白的解释。固然这点并不是他的发现,南朝的梁武帝在六百多年前便注意到了,他因为新的好钱被旧的恶钱所逐,所以才铸铁钱。不过叶适把它清楚地讲了出来。他也认为一个钱流通一百次,就发挥一百个钱的作用;如果取得它以后,积而不发,就只能算一个钱。所以他说紧缩不一定是因为钱少,有时候是因为货币流通速度减低。即他所谓“障固而不流”和“已聚者之不散”
宁宗嘉定十五年(公元 1222 年),政府一位官员对于对外贸易发表了一种有代表性的见解。他不反对对外贸易,只要这种贸易是用中国货换外国货,但反对用中国的金银和铜钱去买外国货。
郑樵对于太公的九府圜法、禹汤的铸币、周景王的大钱、楚庄王的以小为大等等说法,也深信不疑,而且犯了些新的错误:说周景王的大泉文曰大泉五十,可见他连《汉书 · 食货志》也没有好好读过。关于秦汉的币制,他显然是抄袭《汉书 · 食货志》,因此继承了班固的错误。例如关于汉初令民铸钱的事,他不依司马迁的正确说法,却照班固的不正确的说法,说是令民铸荚钱。其余部分,也是抄袭前人,没有什么新东西。所以单就货币方面来说,读了杜佑《通典》和两部《唐书》,《通志》几乎可以不读。
史家多认为宋代不论在生产方面或商品流通方面都比唐代有显著的发展,好像的确是这样。如果认为货币数量反映商品流通数量,那就更加有证据了。然而信用事业和信用机构方面没有同比例的发展。宋代的信用事业和信用机构同唐代差不多,只是金融中心由长安移到汴京,再移到临安
宋朝除了金银的买卖兑换以外,还有各种钞引的买卖,所谓钞引就是一种贩卖特许证,商人向京师榷货务缴费领茶引或盐钞,然后才许到茶场或盐场去贩卖。当时贩卖茶盐都是很赚钱的事,所以茶引和盐钞就成了一种商品,在金银铺中买卖。同时它们也可能兑换纸币。北宋时汴京金银铺很多,如唐家金银铺、王家金银铺等。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辄千万,俨然现代的银行区。
兑换业务在中国货币史和信用史上所占的地位,远不如欧洲那样重要。这种区别是由两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欧洲是一个许多国家的集合体,货币的种类非常多。它们的发行单位不同,币材不同,同一种币材有各种不同的成色,同一种货币有不同的重量,这成色和重量在使用低级金属为货币的中国重要性比较小,但在使用金银币的欧洲却很重要。那些五光十色的钱币,在流通上是没有国界的,商人们经常需要用一种钱币兑换另一种钱币,所以欧洲的兑换业不论在希腊古代也好,罗马古代也好,中世纪也好,一直是很繁盛的。
铜钱虽有成色和分量的不同,但因本身价值低,一般都是等价流通。到了宋代,情形就有点变了。宋代的货币流通成一种割据局面,各区所用的钱币不一样,除纸币外,还有铜钱铁钱之分,铜铁钱本身又有大小钱之分,这大小钱不是因铸造不合标准或由于磨损和剪凿而产生,而是名目价值不同的钱币。这些都替兑换业的发展准备了条件。
省陌制起源于东汉。盛唐是用足陌钱,但宪宗元和中京师用钱每贯除二十文。昭宗末京师以八百五十为贯,每陌八十五。唐末兵乱,以八十五钱为一百。后唐天成中减五钱,后汉乾祐初又减三钱。宋初纳税用八十钱或八十五钱为一百。
宋代官吏收入,除月俸外,还有各种实物如绫、罗、绢、绵、禄粟、随身傔人衣粮和餐钱等。而且月俸很少实发,多为折支。史书说是:一份现钱,两份折支。所谓折支,是指发实物。这里作价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宋初,据说折支的东西,只值得一二成或二三成。所以计算起来非常困难。元丰时折支也以三分之二计算。假定俸额照数发放,三太三少的四百贯仍算作四百贯,绢一匹作一千三百文,一罗作三绢,一绫作二绢,棉花每两作三十五文,其他如禄粟等一概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