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为了更好的发展幼教事业,经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研究决定,聘请林爱景老师全面负责南庄小学幼教点工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一、幼教点受学校领导,一切工作服从学校管理。

二、幼教点老师要有高尚的师德,服从领导,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三、林老师全面负责幼教招生、教学计划、教学管理、活动策划、学生安全等幼儿班的一切事宜。

四、经费保障

        幼教点每学期学生自费的70%有林老师自主支配(用于教师工资、教育教学、购买书籍等),30%有学校支配(用于电费、水费、宣传费、印刷费等)。

五、幼儿班学生安全有林老师负责,一切安全责任有林老师承担。

六、聘期:一年(2019年8月23日——2020年8月23日)。

甲方:                  签章:

乙方:

        伊川县酒后镇南庄小学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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