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时候会听到人这样说:“你想想,这可是某某的想法,公司有谁喜欢他啊?他的建议有什么好考虑的啊?”或者,“这样他可以从中捞到一些好处,他当然支持这种做法了。”再或者,“小李和小张他们两个玩得这么好,小张当然是偏向小李的了。”
你是否感受到以上这些说法都是带有感情色彩的?没错,这就是盲信于权威之外的另一个可信性谬论,叫做诉诸感情色彩的谬论,是通过攻击他人而非他人陈述的内容本身,拒绝或者排除其他人的论证。
之所以说它是一种谬论,是因为,陈述内容本身的真实或虚假,以及为它所做的论证的强度,都与做陈述或者论证的人的个性、动机或者其他品质没有关系。
当然,我们需要在脑海中保持某种区分。
如果某人引用一种权威来捍卫一个立场,那么通过权威的客观性和胜任能力来考虑证据是合理的;当陪审团被问到是否接受目击者的证明时,反对的一方举出目击者不可信或者偏见的证据当然是合理的。然而,不可信的目击者或者权威不证明他们所说的就自然而然是假的;仅仅是排除了任何认为他们说的就是真实的动机。所以如果回到公正的立场:我们两边都没有证据证明是真是假。
在另一个背景下,争论不是依赖权威的地方,使用不可信的证据来为人证明总是不符合逻辑的。如果某人为他的立场提供一个论证,那么这与他的个性和动机并没有关系。我们需要以论证本身的价值来评估它。
有很多这种谬误的不同形式,但是所有形式都涉及某些回避去应付逻辑陈述的企图,而且,每个情况下的方法都是企图通过引用说话者某些负面的特性来表示对说话者的怀疑。
在它最不成熟的形式里面,诉诸于个人感情色彩的谬误除了侮辱什么都没有,比如,称呼某个对手为一个傻瓜、笨蛋、下等人、讨厌的人、懦夫。和其他谬误不一样,在不成熟的方式下,这种错误经常犯。在私人之间的争论中,有分歧经常导致生气,而且生气的人会不公正地打击对方,伤感情。
但是,这种诉诸感情地谬误也有更成熟的形式。
想象某人因为你说了善意的谎言而批评你。如果批评你的人是臭名昭著的人,你很可能会说:“大家看说话的是谁。”这种回应可以理解—没人愿意被以一个道德低下的人谴责—但是这是不合逻辑的。这是诉诸于感情色彩的谬误的一种,被称为“你是另一个”的论证。说你有问题的某人如果本身有些问题,并不证明你是无辜的。
另有一种诉诸感情的谬误发生在我们抨击某人的立场与他实际所做的或者他的其他立场是矛盾的。最经典的例子就是,当医生劝说病人停止吸烟时,结果自己也在吸烟。然而,医生不采纳自己的意见并不意味着那不是好的建议,伪君子仍然会说真话或者做有效论证。
最后一种诉诸感情的谬误是以所谓的既定利益、情感承诺或者政治宣传来驳斥某人的客观性。除了引用权威的情况以外,这样的方法都是不合逻辑的,而且经常以一种卑鄙的方式出现。
政治的自然法则说个人有政府不可侵犯的某种不可剥夺的权力,包括取得和处置私有财产权。反对这样的法则的人说:这样的权利是不证自明的,就跟几何定理一样。然而,他们并不是展示出一个合乎逻辑的论证来反驳它,只是走了个捷径,即,他们的意思是财产权利的原则之所以看起来不证自明仅仅是因为这个原则为富人的政治利益服务。这种策略有时候叫做“给井水投毒“,显然是不合逻辑的。事实上,一些人可能有非理性的动机来支持一个立场并不意味着这个立场不对,而且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提前推断这些人支持这一立场的论证应该被排除。
在面对面的争论中,”投毒于井水“通常采用的是陈述的形式。比如,“你之所以支持李雷作为班长是因为他是你的朋友。”或者,“你之所以支持这个全民医保这项草案是因为这能让你获得免费医疗。本来如果你有论证来支持草案或者支持李雷为班长,你的论证的强度并不受你其他动机的影响。然而,对方的意思却是,他已经不想听你说其他的了,因为他提前已经知道你不可能是客观的,你的推论只是你情绪和你既定利益的传话筒而已。
这是诉诸感情谬误的一种特别阴险的形式,因为这可能暗中破坏了你以你的能力去客观思考的信心,让你产生了自我怀疑和胆怯。我们需要小心,不让我们的判断被主观因素带偏。我们更不应该接受我们有如此逻辑的过失的不恰当指责。
说了这么多,你有没有发觉你平时工作生活中经常会犯带感情色彩的逻辑错误呢?别再以带感情或者看喜好来讲道理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