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互惠
“互惠原理”:
要是人家给了我们什么好处,我们有义务应当尽量回报。
互惠原理中我们回报的原因:
- 亏欠感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 违背互惠原理,接受而不试图回报他人善举的人,是不受社会群体欢迎的。
一个人靠着硬塞给我们一些好处,也能触发我们的亏欠感。倘若要求是我们先提出来的,我们偿还的义务感会更强烈。
虽说人情债事关未来,但时间跨度也并非没有限制。尤其是相对较小的恩惠,偿还的愿望似乎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淡漠起来。
“先施恩后乞讨”:利用一份小礼物,促使目标答应本来会拒绝的请求,接受礼物后,客户会愿意购买本来不愿买的产品或服务。
免费样品不免费:其真正妙处在于它同时也是一份礼物,能把互惠原理应用起来。
然而,在家庭或稳定的友谊这类长期关系中,纯粹的互惠交换并无必要,也不受欢迎。
“互惠式让步”:
倘若有人对我们率先让步,我们便有义务也退让一步。
“拒绝-后撤”策略:
先提出较大的要求,遭到拒绝后再提出真正的较小要求。对方会把你的第二个要求看成是一种对我的让步,并有可能感到自己这一边也该让让步,也令他们觉得最终是自己说了算的,进而会对这种安排滋生出更大的责任感和满意感,于是就顺从了你的第二个要求。
“拒绝—后撤”手法似乎不光刺激人们打印请求,还鼓励他们切身实践承诺,甚至叫他们自愿履行进一步的要求。
“先大后小”地提要求,主要依靠的是回报让步的压力;也是使用了对比原理,小要求跟大要求一比,更显得微不足道了。
要是最初的请求极端到了不合情理的地步,便会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此时,提出极端要求的一方会被认为是缺乏诚意。真正有天分的谈判人员只是把最初的立场稍作夸张,够他讨价还价、来上一连串的小小让步,最终能够从对方那里得到理想的结果,这就足够了。
拒绝互惠原理的方案:倘若别人的提议我们确实赞同,那就不妨接受;倘若这一提议别有所图,那么我们就置之不理。“以善意回报善意,可没说要用善意来回报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