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睁开眼,就看见陈有理给我发了条消息:桃李今天来送货的话,多要个奶棒,我晚上吃了一个,补上。
我刚睡醒脑子不够用,问她:咋补?
陈有理说:要货多要一个,我掏钱。
懂了。
但是,为什么总觉得这事哪儿不对呢?
想了想,知道哪儿出问题了。
我们是站在监控底下的,老板两口子随时可能看监控,然后,好巧不巧的,看见店员拿了袋面包,没付钱就坐那吃。
这搁哪个老板都会觉得不得劲吧?
吃面包的时候老板看见了,你补那个面包,老板可是不知道的。
陈有理这么做的目的,是想省钱,毕竟从供货商那拿,是进价,从店里买,是卖价。更何况,桃李的老板还有可能不要钱。
我就是有一次跟他开玩笑说吃个面包,他就非要给我,吓得我以后再也不乱说了,咱吃人家一个面包干啥,欠人情不好还。
扯远了,扯回来。
我在想这件事要不要告诉店长,当然不是告状,而是想让店长委婉一点告诉她,要学着避嫌,“瓜田李下”的事尽量避免。
后来又想,要不交接班的时候我慢慢跟她说吧,但她会是啥反应就不知道了,可能觉得自己问心无愧,被怀疑偷吃偷拿会生气,也可能会觉得无所谓,是我想太多。
也可能真是我想太多吧。
但交接班的时候没机会说,因为还有两件其他的事需要交接,加上娃哈哈的业务在,学生也正好下课点。
算了,管好自己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