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了,这本书是五月看的最后一本,也是按计划应于五月看完的第50本,并且是今年目前为止,唯一一本不是自己的书,是在西西弗书店看到,并看完的。
本来这本书并没有吸引我,只是它在书架上有,在展示架上也有,就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拿来翻看,近代大咖都对其赞赏有加,于是决定看下去。
完本版也就203页,我花了一个多小时看完。
故事说的是一个年轻人,为了能四处走走看看,成为了牧羊人。后来有一天他作了一个梦,梦到了金字塔。于是去找解梦人。解梦告诉他,他注定会找到宝藏,但要他羊群的三分之一做为报酬。
年轻人最后同意了,并且卖掉了所有羊群上了路。
他在路上当过一家水晶店的伙计,不但替老板招来了生意,并给老板出主意,给水晶做展示架,用水晶做杯子。水晶店的生意越来越好,他的工钱也越来越多,终于够他离开那里,继续上路。
他踏入了沙漠,遇到了驼队,遇到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爱上了她。后来又遇到了炼金术士。
炼金术士最后带着少年找到了金字塔,找到了宝藏。少年回到沙漠,娶了心爱的姑娘。
里面出现得最多的一句话:当你真正渴望某种东西的时候,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我翻译一下:想干就去干,总会能实现。
这可以算得上是一部给“实干”证明的小说。
我的身边甚至连二十年前的我,都可以算得上是聪明人。但后来的这十几年,我发现“聪明”不是一个什么好词。
人会为了“守住”聪明而什么也不干。逻辑是:聪明的人不会犯错。只要不做,就不会出错。
世界上聪明的人太多,“愚笨”的人太少,能愚笨到听从内心的召唤,不畏困难去实现心中所想的人,更是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