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家大院有一出戏:老丈人答应借钱给乔致庸,但是利息却高得惊人!多少呢?听听吧!
“我把闺女嫁给你,就算是有把的烧饼攥在你手里了,这些年借的这五十两银子,你们乔家用十七处买卖拿来做抵押还不够,这月息得涨,全部变成五分利。半年内还清,成不成你可要想好了……半年内要是还不清,那买卖可就全部收回了!“
乔致庸顿时感觉到上头,这确实是当头棒喝,等于将身家性命都押上了。
老丈人步步紧逼,用不屑的口吻说:”咋了?你作不了主就别借钱!“
当乔致庸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决定借的时候,老丈人做了什么?
他让侯管家去和乔致庸签订一份合约,是的,做为律师,脑补一下,合约上会写什么?
借款合约
借款本金五十两银子;利息,每月按照五分利;借款期限:六个月;抵押物:十七处买卖;违约条款:半年期满不能还清,十七处买卖归老丈人所有。落款:签字、按手印,签署日期。
……
脑补了乔致庸的借款合同,突然好奇他的老丈人应当如何纳税?按照今天的标准,他的利息过高,可以算作高利贷了,高利贷部分是否也要正常纳税呢?你认为呢?
留下的是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