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道理,什么是小道理
麦克阿瑟作为朝鲜战场的最高指挥官,想要不断投入资源打赢朝鲜战争,却不清楚朝鲜战争对美国当时内政外交的负面影响,麦克阿瑟是不懂大道理;那全球局势,国家的内政外交就是大道理吗?
尼克松因为水门事件被最高法院调查,但当时正值跟苏联冷战,局势紧张,尼克松指责最高法院不懂大道理,不顾全大局;
然而实际是,最高法院为了维护美国政体三权分立相互制衡,避免出现独裁,把美国从因为【经济大萧条】【二战】而逐渐膨胀的总统和政府权力,恢复到三权分立的状态,这才是大道理
最高法院的职责,不是判定某一件案子,如果只是判定某一件案子,在尼克松当时当地,水门事件绝对是小道理,国家的内政外交才是大道理
最高法院的职责,是判定什么是正确的事以引导人们以后做有利于整体效率提升的事(经济学中举了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马粪案)
屁股决定脑袋,这是很难改变的
麦克阿瑟是将军,赢得一场战争,是他能看到的最大的道理
尼克松是总统,解决国家内政外交,是他能看到的最大的道理
最高法院,判定什么是正确的事以引导人们以后做有利于整体效率提升的事,是他能看到的最大的道理
能做到屁股决定脑袋,就很不错了
最高法院,如果把他的职责定位成了判定某一件案子,就很悲剧了
麦克阿瑟,尼克松,最高法院都是很杰出的人物,他们也不过做到了【屁股决定脑袋】,如果能让每个人看到更大的道理,那当然好,但是,对于我们这些更为普通的人,连麦克阿瑟,尼克松都比不过,还是先做到【屁股决定脑袋】吧
领导常常教导下属,要站在公司利益的角度
换句不好听,实际上是,领导教导下属,要站在领导自己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减轻领导自己的负担,纯粹是领导自己做不好自己的事情,认为下属应该帮助自己完成自己的工作,把责任推卸给下属
试问,作为一个领导,你有往更上一层,更大的道理去考虑吗?难道公司利益就是最大的道理吗?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却要求下属能够做到,可笑不?
领导的职责,就是要求下属【在其位,谋其事】【屁股决定脑袋】的前提下,设计一套方案,使领导完成自己要完成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