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车轮不断向前,新事物壮大发展,代替旧事物,然而,旧事物依旧会有反复的现象。这一点,在西汉郡县制与封国制并存的现象中尤为明显。
春秋战国之前,国家地方行政,实行的是封邦建国的方式,各地诸侯王各自拥有自己的属国,行政、经济、军事等所有权力独立存在。
及至秦始皇统一扫六合,改分封为郡县制,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
西汉王朝建立之后,在地方行政方式的选择上,迫于形势而采用了一条中间的政策,即“郡国并行制”。在首都京畿附近,采用郡县制,而分封各地诸侯王,允许他们建立自己的属国,其中,包括了一批战争中有功的异姓诸侯王,各地诸侯王,是只亚于天子地位的存在,在自己的王国中拥有绝对的主导权。
西汉初期国中之国的现象,为行政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地方诸侯王拥兵自重,埋下安全隐患。
郡县制更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管理和领导,汉初的郡国并行制,实为迫于形势而不得已而为之,在此后的八十多年间,历经高祖、文帝、景帝,直至汉武帝之时,才真正地消除了地方诸侯国的隐患。
刘邦剪除异姓诸侯王
楚汉争霸结束后,刘邦即皇帝位,为迅速结束战争,稳定局面,分封异姓王。
改封齐王韩信为楚王,都下邳;立建成侯彭越为梁王,都定陶;原来的韩王信为韩王,都阳翟。衡山王吴芮为长沙王,都临湘。此外,还有原来的淮南王黥布、燕王臧荼、赵王张敖。
各诸侯王和其属国,独立存在,可以自行征缴赋税、铸造钱币、征兵、任免官吏,名义上奉汉为主,实为国中之国的存在,威胁着汉王朝的统治。
先是,燕王臧荼反叛,被刘邦亲自率兵打败,改立卢绾为燕王。
楚王韩信被告谋反,刘邦伪游云梦,贬韩信为淮阴侯,而立刘贾为荆王,弟交为楚王,子肥为齐王。
韩王信被匈奴围攻,投降匈奴,刘邦进攻匈奴,白登之围后,立兄刘仲为代王。
此后赵国相国陈豨反于代,刘邦又亲自征讨,立子恒以为代王,此后陈豨被樊哙的手下将领捕杀。
被贬为淮阴侯的韩信谋反,被吕后张良用计诛杀,夷其三族。
梁王彭越谋反,被打败后迁往巴蜀,又接着想要造反,被夷三族,刘邦立子恢为梁王、子友为淮阳王。
淮南王黥布反,刘邦再次亲征,击破黥布,立子长为淮南王,黥布被刘邦手下将领追斩于鄱阳。
此后改封的燕王卢绾被告与陈豨串通谋反,刘邦派樊哙、周勃击卢绾,而改立皇子建为燕王,卢绾本想面见刘邦谢罪,在听闻刘邦死后,无奈之后逃亡匈奴。
刘邦在建国之初为安定人心所封的所有异姓诸侯王,都在后来被铲除,仅存长沙王吴芮。
吴芮及其子孙世袭的长沙王善始善终,成为其后仅存的异姓王,此后因为历经五代无嗣而止。
刘邦在废除异姓诸侯王的同时,为加强对当地的统治,先后分封九个宗室子弟为王,即同姓九王,并与大臣刑白马盟约:非刘氏王天下共击之。
此时,各异姓诸侯国除长沙王外,全部为刘氏,虽则大大稳固了刘氏天下的地位,然而郡国并行的局面依旧存在。
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汉高祖死后,吕后当权,曾分封吕氏三人为王,然而随着吕后身死,吕氏被灭,吕氏三王也全部被杀。
汉文帝继位期间,各同姓诸侯王经历过两三代的更迭之后,血缘关系变得疏远,国中之国的隐患又开始显现。
济北王刘兴居乘文帝亲征匈奴之时,起兵叛乱,事败自杀,国除。淮南王刘长谋反,事发被贬至蜀地,死于道中。地方诸侯国和中央政权的矛盾日益突出。
汉文帝为减弱地方诸侯王国的实力,先是让居于长安的列侯去往自己的属地,避免干扰朝廷行政,其次,封自己的皇子为王,加强管理,再次,采纳贾谊提出的“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策略。
所谓“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即是把一些地域领地大的诸侯国,进行地理上的拆分,用以分封更多的人。
淮南王刘长死后,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衡山王、庐江王。
齐王刘肥死后,孝文帝以原来的齐国领地,分封刘肥的七个儿子为王,子志为济北王,子辟光为济南王,子贤为菑川王,子卬为胶西王,子雄渠为胶东王,与城阳、齐凡七王。齐国封国的领地并没有扩大,而每个王国的地域和力量都已经大大缩小。
《削藩策》与七国之乱
汉景帝继位之后,朝廷与地方诸侯国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御使大夫晁错向汉景帝建议削藩,进《削藩策》:
“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
建议汉景帝尽早采取措施削减地方诸侯国的权力。
晁错向景帝进言各地诸侯王的过错,请求削减地方诸侯王的封地,收归其所属郡县为中央所有。楚王刘戊淫乱薄太后丧礼,汉景帝削楚王东海郡;赵王刘遂有罪,削赵王河间郡;胶西王刘昂售卖爵位时舞弊,削减其六个县。汉景帝又与群臣商议削夺吴王刘濞的封地。
汉景帝的削藩政策,引起各地诸侯王的强烈反弹,为保住自己的势力范围,打着 “请诛晁错,以清君侧” 的旗号,吴王濞、楚王戊、赵王遂、胶西王卬、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七国谋反作乱。
汉景帝为避免兵祸,诛杀了晁错,而七国却并没有作罢,而是继续西进。
汉景帝在后悔诛杀晁错的同时,派大将军窦婴、太尉周亚夫率兵平乱,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击败了齐国叛军,改立立楚元王子刘礼为楚王、立皇子端为胶西王、子胜为中山王、徙济北王志为菑川王、淮阳王余为鲁王、汝南王非为江都王,次年,立皇子彻为胶东王。
吴楚七国之乱,以中央朝廷的完全胜利而告终,反叛的七王全部身死,同姓诸侯王的势力受到了致命打击,汉景帝趁机废除了一批诸侯国,并收归各诸侯国的郡县为中央所有,削减各地诸侯王的权力。
此后,诸侯王不再拥有任免封国官吏和征收赋税的权力,不得继续治理封国而改派中央官员前来管理。诸侯王不能自治其国,无权过问封国的政事,只能按朝廷规定的数额收取该国的租税作为俸禄。
七国之乱后,地方诸侯王的势力大大削减,长安朝廷的统治更加巩固,安定国内局面后,为汉武帝之时进一步削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汉武帝和《推恩令》
汉武帝继位之后,大一统的汉王朝已经强大起来,经历了景帝朝七国之乱后的各诸侯国,实力已经大不如从前。
然而,此时的诸侯王依旧拥有着一定的政治、军事势力,国内土地兼并严重,国外匈奴不断侵扰,于是汉武帝决定继续推行削藩举措。
鉴于七国之乱,为不引起各诸侯国的强势反弹,汉武帝采纳了主父偃的建议,实行《推恩令》。
所谓推恩,即是下令允许诸侯王推私恩,将自己的封地分给自己的子孙,封自己的子孙为列侯,而中央册定名号,予以承认。
各地诸侯王,原先的爵位和封地,只能由嫡长子继承,庶子什么也得不到,而推恩令,让庶子有了得到封地和爵位的机会,于是各诸侯纷纷请封自己的儿子为王为侯。
推恩令允许诸侯王除了让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的庶子在原封国内封侯,而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
推恩令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这一建议既符合了汉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因此立即为武帝所采纳。
各诸侯国越分越小,“大国不过十余城,小国不过数十里”,列侯虽然在数量上大大增加,但实力却得到削弱,再也无力与长安政权对抗。
此后,汉武帝又以祭祀宗庙时各列侯所贡献的酎金分量不足或成色不好为由,废除一百多位列侯爵位。
自汉高祖刘邦至武帝朝,地方诸侯国尾大不掉、威胁长安朝廷的“国中之国”局面,历经八十余年,终于得到解决,大一统的汉王朝实力达到顶峰,对匈奴由战略防御转为主动进攻。